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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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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三人刚进村就传来阵阵肉香味儿。

这跟过年还不一样, 过年大家有的是猪肉,有的是羊肉,有的是鸡肉。可今儿好像都是鸡肉。再配上本地特有的蘑菇, 香飘十里。

大利和二丫都快馋哭了, 一个劲儿吸溜鼻子,村口的小孩子们早就跑回家吃肉去了,现在村口一个人都没有。

大利和二丫跟林晓匆匆忙忙告别飞奔回了家。

林晓到了家,范寡妇招呼她洗手吃饭, 今儿做了她最爱吃的红烧鸡翅。

林晓洗完手进了堂屋,果然餐桌上摆了一盘红烧鸡翅,“娘?咱家杀了多少鸡啊?”

这古代可不像现代有冷库, 能将鸡翅保鲜,她来古代都三年了, 可从来没吃过一回红烧鸡翅。

说起红烧鸡翅,那是李秀琴的最拿手的菜之一, 因为闺女爱吃, 她几乎将各种做法都试过一遍,最终配出女儿最爱吃的做法。

首先要冷水下锅放黄酒和生姜把鸡翅焯水, 除去血污,消除异味, 使鸡翅表皮紧缩。再把锅烧热放油加入老冰糖,一定要小火, 慢慢地熬出糖色, 勺子要不停的搅,这样炒出的糖色才最好看。然后放入焯好的鸡翅,炒至表皮焦黄再倒水没入鸡翅。然后将调料放进去。快出锅时,再打明油, 这样可以提亮菜色。

这盘红烧鸡翅酱色浓郁,光泽晶莹,再配上绿色的葱花作为点缀,色香味俱全,极大地刺激人的味蕾,原先有六分饿瞬间被激发到了十分。

李秀琴给她夹了一个鸡翅,笑盈盈看着女儿,“还不是你爹。今儿村民们来买猪肉,他顺嘴说了一句你喜欢吃鸡翅,村里人就将家里的鸡翅全送来了。”

村里二十六户人家,除了文先生和周木生,剩下的二十三户都送来了两个鸡翅,再加上自家的两个,就是四十八个,“还有一盘留着明儿烧,你可以连吃两天,幸福吧?”

现在天冷,鸡翅晚一天烧也不担心会放坏。

林晓感动不成,“太幸福了。他们也太好了吧。”

林晓迫不及待夹了一筷子,再不吃,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咬了一口,鸡肉炖得很烂,轻轻一咬就进了嘴里,肉汁在舌尖盘桓,这种熟悉的美味让她心心念念好几年,现在终于有机会品尝,真是太美味了!好吃到,她恨不得将所有鸡翅都塞进肚里。

林满堂见她喜欢,好似吃肉的人是他似的,瞧着相当满足,给她夹了一筷子,“就这么好吃啊?”

林晓根本顾不上回答,她嘴被占着呢,连连点头,表示好吃。

“其实到这儿也挺好,你瞧咱闺女现在把鸡翅啃得多干净啊。以前她都让你把皮给去掉,说吃皮容易变胖。现在那些破毛病全没了。”

林晓小脸微红,嘴上却不肯承认,“我…我才没有呢。是你们总给我做那么多好吃的,把我喂那么胖,我要是不控制点儿,我就要成胖子了。”

李秀琴啧啧,“净瞎说,一六五的身高,115斤,哪儿胖了?你以前的身材才是最标准的。你又不是明星,整那么瘦干什么。”

林晓不想说了,有种瘦叫父母觉得你瘦。

这一顿饭,林晓吃得肚皮滚圆。

吃完饭,孩子们又聚在村口瞧热闹。

当孩子们说家里的鸡肉多么多么好吃,林晓在边上不停打饱嗝,“好吃,鸡翅太好吃了。”

好在也没人笑话她,因为其他孩子也都差不多。

今儿大人们特别大方,不仅烧了肉,还特地蒸了大米干饭。

别看他们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水田,但是他们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吃一回米饭,大多数人家都会卖掉换粗粮。孩子们可不就全吃撑了吗?

“我家要是天天都能吃鸡肉,那就好了。”

“我娘说了,只要我明年勤快点割猪草,明天还烧肉。”

“真的啊?你娘真好。”

……

欢快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第二天,好日子依旧延续。

今天吃的是猪肉,就连不曾养猪的文先生昨儿都从林满堂家割了一斤猪肉,他孩子已经七个月了,文娘子没有奶水,这七个月以来,孩子都是喝的羊奶和面糊糊,许是孩子不爱喝这些,七个月了竟然没长多少,文先生就想着给孩子喝些肉汤。

平时的猪肉太腥膻,孩子不愿意喝。听说林满堂养的猪肉没有腥膻味儿,他便割了一斤。

猪肉炖白菜、猪肉炖豆腐、猪肉炖藕、猪肉炒黄豆……

各家相继使出法宝,小庄村上空再次飘来肉香。

林满堂家今儿也做了不少好菜,还是李秀琴亲自掌勺,做完后,林满堂不等人叫,自己就出来了。

真的太香了,在屋里闻到肉香,他馋得不行,努力想忽视却怎么也忽视不了。

李秀琴端着碗,给每人发筷子,三人刚坐下,门外传来敲门声,林满堂探头瞅了一眼,眼睛瞪得溜圆,声音一下子拔高了许多,“陆主簿?”

李秀琴和林晓愣了下,也都放下碗迎了出来。

陆主簿这次是来运猪的。

他本来就比徐方要远,回去也得要二十多天,肯定要早点出发。

刚进村子就闻到肉香味儿,陆主簿的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林满堂热情邀请他进来吃饭,他也没客气。

“昨儿咱们家刚杀了猪,您快尝尝。”

陆主簿拿筷子的手顿住,“不会是你家养的那猪吧?”

林满堂点头,“是啊。”

陆主簿眨了下眼睛,不可思议打量他,“啊?这么贵你居然自己吃?”

关键是皇上都没吃呢,他居然先吃了,这就有点大逆不道了吧?

林满堂没听懂陆主簿话里的潜台词,只以为他在说,这么贵的肉,你也舍得吃。林满堂坦坦荡荡回答,“我自己养的猪要是不吃,我怎么知道我养的猪好不好呢?”

咦?好像也有道理啊。

陆主簿想了想,猪都杀了,又不可能变回去,吃就吃了吧?

他夹了一筷子红烧肉,这道红烧肉色泽油亮,看着就有食欲,吃进嘴里软烂嫩滑,油而不腻,鲜美的肉香在嘴里蔓延迂回徘徊,咽下肚,嘴里依旧残留着肉香,让人心旷神怡,也让人回味无穷。

这种鲜是其他肉所不能替代的,味道真是太棒了! 难怪萧世子吃惯山珍海味的大家公子都赞不绝口,后来又向皇上推荐呢,它确实值得。

陆主簿翘起大拇指,吃得停不下来。等他吃饱喝足,肚皮滚圆,“真的太好吃了!”

林满堂看了眼那盘红烧肉,他们就只夹了一筷子,剩下全被他一人包圆了。

虽然一再劝自己,这是个官,他们不能得罪,但林满堂还是幽怨瞅了他一眼,他们一年到头可就等着这一顿呢,居然被他全吃了,这也太……

陆主簿尴尬得红了脸,打着哈哈,“我……好像吃多了啊。”

林满堂重新扬起笑脸,“吃多了,不如去溜达一下吧?咱们村准备交给你们两百二十二头猪,您是全要还是?”

陆主簿大手一挥,“全要。”

这么好的猪肉当然是越多越好,他又问,“明年,你们村可以养多少猪?”

林满堂怔了下,“一千头吧。”

他这次没跟徐方签合约,就是为了等陆主簿。岳福楼到底只是个酒楼,一旦这个养猪法传开,为了节约成本,徐方一定会考虑跟别人合作。但光禄寺就不一样了,皇上一定要吃最好的。别人的猪只能算冒牌货,他们村养的才是最好的。光禄寺不会轻易更换人选。

所以他当然倾向于跟光禄寺合作。

当然,他也没有完全放弃徐方。还是答应留五百头给他。至于这五百头就不是他们村养了,他计划让佃户村也签契约,将养猪法教给他们。

陆主簿可不知道林满堂心里的小揪揪,就算知道他也会竖起大拇指赞他做得对。

陆主簿在村里溜达一圈,让他们村帮忙弄囚车。

他们从京城来,自然不可能带那么多囚车,所以就要小庄村想办法。

陆主簿这边说完,林昌盛就去大庄村找郝木匠。

林满堂一早就猜到陆主簿不会带那么多板车,一个月之前就让媳妇跟郝木匠订了七十四辆囚车。

陆主簿得知林满堂都想好了,赞他有先见之明。

末了,陆主簿拿了个单子给林满堂,“咱们府城这儿有几家店都是从我这儿拿的引子,盐引、茶引、香料引和药引,你想要哪个,我可以给你写张单子,到时候你去店里拿货,他们可以给你最好的货,价格还很便宜。”

这就是作为采买的隐形好处。他给商家引子,这些人给他低价和方便。

林满堂接过单子瞧了一眼,里头倒是有不少南方的香料和药,新陵这边很难买到。

机会难得,林满堂点了好几样,而且数目都不少,陆主簿也不以为意,上次他得了皇上奖励,就想着回报林满堂一次。

林满堂道了谢。

陆主簿还说起萧世子给皇上送西瓜的事儿,“来前,皇上还特地交代,要从你这儿定西瓜。你看你这能产多少?”

林满堂怔愣片刻,今年他和大哥家换了地,这两个地方都不能再种西瓜了,他就得再跟别家换地。

村里人应该能换,毕竟他们为了养猪,也没时间打理,种的都是黄豆。

“亩产有两千斤,我家有五亩地,到时候送出六千斤吧。我挑最好的,差的就留下来卖。”

陆主簿点头,“成。”价格也是按照一文五的价格给的。

林满堂想着自己可以将西瓜发展成小庄村特色。

送走陆主簿,林满堂就召集全村,跟大伙商量种植西瓜。

西瓜一般是五至六年轮作。

村民们不愿种植西瓜,一是因为种西瓜需要时刻待在瓜地,他们要守着养猪场,腾不出人手,二是种西瓜也很费事。

林满堂便跟大伙商量,“你们将下半年的地包给我,我找人种。我按照每年每亩一吊钱给你们,可行?”

沙地半年的收成也就一吊钱,这还得包括种植,收割。现在不用种,就能有这么多钱,大家自然乐意。

“不过,我会将沙地分成六份,每年租一片,第二年租另一片,这样轮着来。”

村民们也没什么意见,“成啊,你自己挑呗。”

小庄村所有沙地加起来也才一百八十亩,分成六份,每份才三十亩。林满堂从西南角那边开始划分,抽到的人家与林满堂立了租赁契书。

一式四份,各自签上名字,一份给了村长,一份给自己,一份是林满堂,另一份给了里正。

林满堂亲自去了里正家,好些日子没见,里正就像老了十岁,看到他,眼神带着点畏惧。

林满堂知道他做贼心虚,只装作看不到。将契书交给他,就施施然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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