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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 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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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灯落在台上男人微微弯着的眼睛里。

他看起来那样翩翩,那样明亮,像天生适合在镁光灯里,那样的人……

有人张嘴,“哇哦”了一声。

沈双眯起眼,看着台上的季远,他还在笑,不大在意似的,在底下的嘘声里转身,将话筒递给歌手,而后下了舞台。

灯带在他黑色的衣角留下靡丽的一点。

沈双就看着那一点放大,直到他走到面前——

或者说,众人的面前。

周围都是寂静无声的,自他说那话以后,所有人都像被按下了停止键,连向来话多的方鸣之都闭上了他那张善于调侃的嘴。

空间像静了一瞬,突然,季远笑了一下,那笑像点燃这幽暗的空间。

“啊,你们都信了?”

他道。

这一声打破了寂静。

“靠!”翟墨猛地跳起:“远哥,你骗我们!”

季远做了个非常西式的“嗯哼”:

“Sowhat”

翟墨气得跑过来,季远没动,任他扑个正着,胖子突然也吼了声:“兄弟们,他·妈灌他!”

说着,一堆人都扑过来:“灌他!灌他!”

只有沈双没动。

她坐在原地,看着被众人簇拥着的男人。

他脸上的笑无比灿烂,好像不曾被阴霾笼罩,翟墨去缛他头发,他也不见恼,只是躲,可也躲不开那么多只手,转过头来时脸上还带着笑,目光与她相触,却是一愣,那笑在脸上消失了那么瞬,又迅速浮上来。

他又转过头去,笑:“我喝,别闹了,行不行?”

“行行行!你喝!调酒师,来!”

调酒师甩了个花式,轻轻一推,装满伏特加的小酒杯直接倾倒,整整两排,烈性伏特加和青啤混合成一种容易醉人的鸡尾酒。

沈双却盯着酒杯内那气泡升起的地方,耳边却回荡起季远刚才在T台上的话:

“…我小时候也闹离家出走,不过,走了三天后回来,只有家里的狗发现我不见了。”

“…我小时候也闹离家出走,不过,只有家里的狗发现我不见了。”

“…不过,只有家里的狗发现我不见了。”

是假的吗?

可为什么…她总觉得有点悲伤呢?

沈双抬头,季远站在矮桌前,执起酒杯一杯一杯地喝,旁边人在数数:“……五,六,七……”

“十五,十六,十七……”

“快了快了!”

“……二十,二十一,二十二!”

季远重重地将酒杯往桌上一顿:“行了吧?”

他看起来似乎和之前有些不一样,头发微微有些乱,本就白的一张脸此时更是白得出奇,这样就衬得一双眼珠越发黑,和一般的酒鬼不同,他喝了酒,那股懒散的气反倒收了,有股清凌拔俊感。

“远哥,牛逼啊!”

“醉没醉,醉没醉?”翟墨伸出两根手指在季远面前晃了晃,“远哥,这是几?”

“2。白痴。”

季远白了他一眼,拨开他,视线转了一圈,落到沈双身上,她几乎以为他会坐过来,最后却是分毫不差地坐到之前的位置。

“看来是没醉。”

翟墨道。

“哪那么容易醉?”方鸣之不以为然道,“做生意的,哪个不会喝?当是你开pub过家家呢。”

“哎,说话就说话,扯我做什么?”

翟墨不服。

小丁香看看季远:“季总,你要喝点解酒的——”

“——下一轮,”季远松松领口,拿过啤酒瓶,看向众人,“我可转了啊?”

他是双眼皮,笑起来时眼尾微微上挑,像天生含情,一时看得场上几位姑娘心脏都怦怦乱跳起来。

“转!”

翟伊道。

沈双能感觉,季远看了她一眼,才轻轻拨了拨瓶子。

真的是拨了拨。

瓶子被拨了个小小的倾斜角度——

沈双心提起来:不要是她。

也许是老天爷这回终于听到了她的祈祷,瓶子指向了翟伊。

“伊伊,抱歉。”

季远笑,只是这笑也不怎么诚意。

“翟伊!翟伊!翟伊!”

其他人拍手道。

翟伊深吸了口气,在翟墨幸灾乐祸的笑声里站起来:“我去就我去!”

她双手握拳,像是在给自己鼓劲,过了会才往外走。

不过沈双注意到,她的目光似乎在某处顿了顿,才上了T台,转过来面对众人。

凭良心说,翟伊很好看。

鹅蛋脸,双眼皮,此时依然是一身白,上衣带着宫廷风的泡泡袖,半裙底色也是白,却在尾端巧妙地绣上一朵朵花,远处看不清,只能看到风一吹,那花随之摆动,能看见隐约的浮光般的金色。

歌手将话筒给了她。

翟伊接过,握在手里,她又深吸了口气,这时刻,她两颊呈现出一点酡红:“我小时候……”

“又是小时候啊。”

底下喊。

美女的出现,总是会让那些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躁动,他们嚷:“换一个,换一个!”

翟伊没理他们,她抿抿嘴,视线直直地盯着台下的一个地方,手更加握紧了话筒。

沈双直觉有点不同寻常。

这种属于女人之间的直觉,让她盯紧了翟伊。

翟伊开口,声音带了丝紧绷:

“我从小起就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很多很多年,但我不敢说。”

“就这?”

底下一阵嘘声。

这时,T台上却又上来两人。

他们一人一边抬着样东西往上去,那东西用布蒙着,谁也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只隐约看出个四方轮廓——那东西被放到了翟伊旁边。

翟伊绕着它走了一圈。

底下人静了下来。

沈双隐约有了预感。

只见翟伊手轻轻抚着那东西,过了会,突然伸手一揭,那蒙着的布被拉了下来。

露出一副画。

明亮的底色,金色的向日葵,以及向日葵中绽放笑容的少年,与台上眼里带着深切挚爱的女孩的金色裙边,形成了一副和·谐而明媚的底色。

翟伊轻轻地抚过画中少年的脸庞,过了会,转过身来,说起了一件不相干的事:

“我哥哥挺混蛋的,其实。”她笑,“就是那个小时候闹离家出走闹得大家都知道的那个,他小时候特爱欺负我,但我还是爱粘着他,为什么?因为只有跟着他,我才能看到我喜欢的人,不,不能说喜欢,应该说爱。”

“很奇怪吧?一个小女孩说爱,八岁起就开始的爱。”她的声音因陷入回忆而变得温软,“他是我见过的最优秀最耀眼的人,耀眼到即使在最蒙昧的夜空,最拥挤的人群,你依然可以一眼看到他。就像这向日葵…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在一大片向日葵里。”

“…当时我哥哥往我身上丢了条毛毛虫,我哭得稀里哗啦,这时,他出现了,他帮我把毛毛虫抓走了。”“所以,后来我看大话西游,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踏着气色云彩来娶我,我就想——”

翟伊轻轻道,“我已经遇到了。”

美丽的女孩。

美丽的故事。

用长久岁月浇筑的守候。

即使不那么对题,依然感动了台下的观众。

他们鼓掌:

“告白!告白!告白!”

沈双看着台上的翟伊,又看向对面的季远,他究竟给多少人…做过盖世英雄?

当年,她也是这么想的吧?

他第一次出现在KTV的时候,在那阴暗的走廊被他拉着奔跑的时候,甚至在她离家出走、在那喧嚣的三岔路口的时候……

他真的像一个踩着七彩祥云而来的盖世英雄啊。

每一个女孩爱做梦。

而遇到这样的人,真不知幸,还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