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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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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要怎么才能让一个人喜欢上呢?

心理学上有个效应, 叫富兰克林效应,即引导对方对你好。

用更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不要怕麻烦别人。

她试过。

当她对一个男人展露微笑, 倘若这个男人条件普通,那么, 一个微笑就足够他神魂颠倒。可倘若他条件不俗, 一个微笑就不太够了,得加上一点行动诱使对方付出——譬如, 拧个瓶盖、提点重物, 那么, 第一步略带有些“救”意味的关系联结就建立起来了。

不过——

对季远这样的顶级高富帅, 仅仅拧个瓶盖、买个冰激凌就想有所收获, 实在是异想天开。

必须要更刺激、更吸睛、更让人印象深刻的事件,或许,才能在对方瞳眸中留下一抹影子。

沈双转脸看着旁边的大背头, 微微一笑, 闪烁暗灯映在她眼睛里, 泄出迷离的光。

她举起手中酒杯:

“谢谢。”

她抿了个杯口,烙下红唇的印记。

“沈小姐居然会出现在这儿。”

大背头拿着酒杯慢悠悠晃到她身边, 沈双注意到他搭在杯壁上的右手微不可察地搓了搓, 这是她和肖楠约定好的暗号。

她心定了定,也不说话, 只是坐在那,大背头却不客气地伸手过来,将那杯马提尼拿过去一饮而尽,杯底倾倒在她面前:

“沈小姐的戒备心很足啊。”

“抱歉,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只要不是太弱智的女孩都不会在酒吧里随便喝陌生人的酒。

即使季远没注意, 沈双也不会漏去这个细节。

这时,一道微信的视频音叮叮咚咚响起来,沈双低头,略带粉色珠光的指甲轻点屏幕,打开后置的摄像头,微斜了个角度对准身后,嘴里在跟楠姐说话,眼睛却在不动声色地观察。

摄像头里的季远已经不喝酒了,正懒散地靠着沙发背,一只手拿着电话,随意说着什么。

沈双隐晦地看了大背头一眼,大背头领会到她的暗示,快速眨了下眼睛。

“啪——”

沈双不经意间碰掉了手包,她不耐地皱了皱眉,弯腰去捡。

就在她视线离开吧台时,大背头迅速往她酒杯里丢了颗白色药丸。

一切发生得极为快速。

可沈双确定季远看见了。

她去捡手包时眼睛也没离开手机屏幕,所以,她很肯定季远看见了。

对方漆黑的眉毛微不可查地蹙了蹙,可也只有这一瞬间的变化,下一刻,就重新移开视线,电话那头不知说了什么,他削薄的唇略略扬了扬,显然没将刚才的插曲当回事儿,梗没有告知的意思。

真是个狗东西。

沈双心里骂了句,直起身时,却似什么都没察觉,嘴角依然带着一抹浅笑。

她跟镜头里的肖楠对视了一眼,突然拿起杯子,手顿了下,预料之内的——她没等来阻止。

而后一仰脖,将那加了料的玛格丽特喝了下去。

肖楠在那边“哎”了声:“双儿你——你赌什么气?”

“我没赌气。”沈双将杯子放到吧台,轻笑,“既然英雄不愿意救美,那美就只好自救了。”

她干脆挂断视频。

混合着迷/幻药的酒液入肚,渐渐的,脸颊就像发了烧。

沈双撑着额头。

感觉思维被切碎成两半,一半陷入酒精的混沌,一半却似上帝般清醒,冷冷旁观着一室喧嚣,还有即将发生的,让人兴奋颤栗的未知。

周围的阴影渐重,大背头的手搭到她背上,沈双抬头看他一眼,以眼神询问:下一步?

大背头点头,嗓门却故意扯着,带了点做作的不怀好意:

“沈小姐,你喝醉了,我扶你回去。”

说着,就动作强硬地来搀她,不过沈双能感觉到,大背头并没有真的触碰到她肌肤,她推他,却手软脚软地推不动,两人拉拉扯扯地往季远所在的卡座走去,从外人看来就像是吵架了的情侣,这样的事在pub里不算少见,加上室内昏暗的灯光,以及女孩披散的黑长直,很多人并没看清脸,就不感兴趣地挪开了视线。

沈双计算着距离,在看到下一个卡座旁的绿植时,猛地抬头。

“季总?”

她脸上残留着惶恐,又违和地透出惊喜,眼眶里含泪地望向沙发椅里靠着的男人。

季远穿一身黑,长腿舒适地伸展着,支着下颔,像是看戏。

沈双却像是见到亲人似的,猛地甩开身后人高马大的大背头,一下子扑到季远怀里:

“季总,救我。”

季远垂目望着猛然扑入怀里的女孩——削瘦冷白的肩膀,乌黑柔顺的黑发,还有雨后森林般扑来的青木香,对pub里任何男人来说都是诱人的,可他眸光却不带一丝感情:

“怎么了,沈小姐?”

手却伸向旁边的兔女郎,兔女郎微微俯身,往他杯里倒了杯威士忌。

季远喝了一口。

沈双将头埋到他怀里,声音里带着惧怕和哭腔。

“那个人我不认识,他想把我带走。”

季远抬头,示意保镖将要闯进卡座的大背头挡在外。

“先生,您不能靠近。”

保镖拦住了大背头。

“凭、凭什么?”

大背头一眼就看到了沙发里的男人。

英俊、挺拔,衣服看不出牌子,黑色细条纹衬衫,衬衫领口敞着,西裤,腿也长,任由一个女孩抱着,一只手拿着酒杯漫不经心地喝,整个人明明很懒散,却透着股不羁的风流。

难怪……

他沉着脸骂骂咧咧,似不甘煮熟的鸭子飞了,但最终也只能在一众保镖的逼视下果断消失。

“沈小姐,人走了。”

季远通知怀里的女孩。

沈双抬起头,眼里还挂着泪:

“走,走了?”

“恩,走了。”季远看着她,“沈小姐,你可以起来了。”

沈双的脸腾地红得更厉害。

她似是才注意到这一点,手一撑要坐起,可下一刻又滑了回去:

“对,对不起……我、我……”

“我不是故意的。”

女孩尝试了几次,都没成功。

等好不容易撑起上身,整个人已经像是被水煮过的虾,软趴趴地靠着旁边的沙发椅,白生生的皮肤透出一股气喘吁吁的娇艳:

“不知道为什么,我手脚一点力气都没有。”

她带着点抱怨般的娇嗔,才抬起头,却对上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

是季远。

他支着下颔,这样看了她不知多久,那眼睛不像是在看人,倒像是在看耍猴戏。

这是七年后重逢,她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除冰冷疏离外的其他表情。

“季…总?”

沈双眨了眨眼睛。

季远勾了勾唇角:

“沈小姐,我恐怕得告诉你一件事,以后你千万不要去演戏,会掉粉。”

“啊?”

沈双眼里适时地透出一抹疑惑。

“你的演技有些…”他咳了一声,“拙劣。”

沈双:……

她心咯噔了下,脸上笑容却更甜:“季总说笑了。”

季远却懒得兜圈子了:

“那个男人是沈小姐雇来的?”

沈双吓了一跳,不过下一刻,她却扬起了唇:

“季总发现了?什么时候发现的?”

“沈小姐还是太单纯,没有见过真正恶人的眼睛。这人的眼神太温顺,不够凶,明明对你图谋不轨,却连搭个肩膀——”男人突得靠近,手握住她削薄的肩往他那一擒,他力道如此之大,以至于沈双毫无反抗的余地,那一瞬间侵体的感觉让她鸡皮疙瘩一下起了来。

他的眼睛近在咫尺,漆黑又幽邃,此时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沈小姐,明白了吗?”

沈双明白了:大背头连碰她的肩都不敢。

一个真正想占人便宜的,第一个要碰的,绝对是没被布料包裹的地方,比如肩膀。

下一刻,季远毫不留恋地放开了她,好像刚才握住的只是一截木头。

沈双也不恼,她笑眯眯的,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看来季总一直在留意我,不然怎么会发现这么细节的事。”

“沈小姐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季远喝了口威士忌,身体往后一靠,姿态疏懒,“沈小姐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我面前,第一次撞坏我的车,第二次去了我常去的健身房,第三次,是现在——”

沈双心里咯噔一声。

而他却慢条斯理地道:“沈小姐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我印象深刻,不是吗?”

轰隆,像有一声惊雷炸响。

透过pub黑暗的光线,沈双这才发现,季远眼里不是看到陌生人的疏离,而是讥诮和嘲弄,那里面藏着对她浅薄心机的洞彻。

他早就看穿她了,却还是静静地看她围着他转——

像在看一场哗众取宠的独角戏。

他的表情和姿态,有一种上流人士特有的傲慢和骄矜,不动声色,却又居高临下。

沈双却不恼,愿赌服输。

认真地想一想,一个沃尔顿商学院的mba,毕业于这个全球top3的金融专业,据闻创业也完全是白手起家,在国外有一定规模后才转到国内,一开始并没有祖辈庇荫的人,怎么可能愚钝。

世人总以为霸道总裁蠢,可实际上每一个能开疆拓土的人,于人性细微处都是洞悉而敏锐的。

她从一开始的切入点就错了。

对这样的人,正面进攻是没用的。

他防备他人的高墙,早在成年累月里,铸成了铁桶一般。

对这样的人,隐瞒是没有用的。

思及此,沈双索性也不装了,眉一挑,就有种慵懒的意味来:

“没错,季总,我想追你。”

“喜欢我?”

季远懒洋洋地看她。

沈双没说话,只盯着他笑。

干扰信息放出去,结论最好由对方得出,才能让他深信不疑。

尤其季远这样的人,天生天之骄子,傲慢与审慎同在,对这样普遍存在的事实——

果然,他信了。

对已知答案,季远显然丧失了兴趣,他放下威士忌:

“那我恐怕要让沈小姐失望了。沈小姐这样的,不是我的取向。”

“那季总喜欢什么样的?”

沈双似不受打击,趁势追问。

翟墨恰好来找季远,听了这一句,哈哈笑了一声:“我远哥喜欢良家妇女型的。”

他穿一身黑底花衬衫,一屁股坐到季远身边:

“我知道我知道,不用太漂亮,温柔乖巧,听话、不能太有主意、太活泼,着装要大方得体,最好能跟他谈论讨论波浪曲线、对冲基金、永续中票、买仓卖仓这种……噢,起码硕士学历,因为我远哥不喜欢孩子智商太低。”

沈双:……

非常好,每一条都在狂踩她痛点。

“那看来我跟季总是无缘了,毕竟,第一条我就不太符合。”

沈双摊摊手,红唇浮艳,沮丧里带着洒脱。

翟墨刚才没注意她,现在见她带着薄怒一笑,粉红霏霏的两颊,皮肤白,眼睛大,红唇艳艳,一身黑裙,腰细得像杨柳枝——整个人沐浴在pub半暗半明的灯光里,漂亮得不像话。

他看直了眼:

“你、你是c、class里面那、那个——”

“——沈双。”

沈双伸出手。

翟墨和她一握,只觉得柔弱无骨,想再握一握,那人的手却像鱼一样滑了出去。

“你好,我是季远的发小,翟墨。”

翟墨的浓眉大眼,让他看起来有种男孩子气。

他没认出她。

沈双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去开瓶唐培里侬。”

翟墨差遣一边的兔女郎,等酒上来,殷勤备至地给沈双倒了一杯:“沈小姐,你试试这个。”

沈双给面子地喝了两口。

眸光往前一递,在翟墨惊艳的眼神里,目光往旁边转,等落到季远脸上,却是一愣。

这个刚才还滴水不漏的男人,竟然难得地露出了别的情绪。

很轻微的一点不悦,不多,就一点,浓黑的眉微蹙,像是只警惕地被踩到一点领地的猫。而她就是那企图越界、勾引唐僧的白骨精。

“沈小姐,你该走了。”

他道。

沈双挑了挑眉,瞧,她发现了什么。

季远挺关心他的发小。

也对,人不是活在石头城里的,墙里总是要圈着点东西,起码,翟墨是在城里面的——

她要碰他城里的东西,他就对她生出了提防。

也好,有情绪总比没情绪好。

坏印象也是印象,烈火也不止是火,还焚烧一切,不是吗?

她朝翟墨甜甜地笑:

“翟先生好厉害,这pub是你开的吗?”

翟墨被她笑得七晕八素:“是,是啊,我开的,沈小姐有空来玩。”

沈双有意哄人,不一会就哄得翟墨心花怒放,两人还交换了微信。

等肖楠一来,沈双也不恋战,毕竟不久前才饮下一杯藏着秘密的酒,她的精神和体力都到了极限,便跟上对方走了。

但,总归是有所收获的。

沈双的身影消失在门背后,翟墨就将腿翘到桌上:

“远哥,她怎么样?”

季远瞥他一眼,那视线看得翟墨一凉,嘟嘟囔囔地把脚放下:

“我自己pub还不让挂脚。”

季远揉揉额头,无意多说:

“我去三楼睡一会。”

“嗳,哥,你还没说她怎么样呢?”翟墨眼睛发亮,“你不觉得她特别好看吗,还甜。”

季远却想起油画里永恒腐烂的水果,明明内里已经腐烂,却还散发着甜腻的香气。

“玩玩可以,别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