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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捡人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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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救了我的命,难不成还值不得这些钱?”快速开口,慕容雪捏着银票的手也是微微收紧。

“我不喜欠人的,之前你帮我多次,救命之恩已经抵了,不必介怀。”

朝着窗外看去,沈尽欢也是清楚,慕容彻的人正暗中跟着。

“姐姐,你又何必如此……”在沈尽欢眼神之下咽下后半句话,慕容雪也是知道自己改变不了沈尽欢的想法。

回去立了字据,沈尽欢这才遣了映红亲自送慕容雪入府。

而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欢园书房里,沈尽欢看着对面浅浅笑意的浣月,眼底也是多了满意。

“身体可养好了?”

“多谢小姐挂念,浣月身体如今已经大好。只是有一件事情,心中不解。”

知她心中不解,沈尽欢也是微勾唇角,执笔在宣纸上写了一字。

在府中修养的日子,浣月也是放下警惕,将身世告知了沈尽欢。

原来她并非是跟着江北灾民而来,而是京城以南城中的大家小姐。因被家中嫡母嫉妒,逼她下嫁给人续弦,心有不甘一路逃出。不想路遇风寒,就在上京城外耽搁了下来。

至于二丫这个名字,也不过是她掩人耳目所用。

“小姐有什么尽管吩咐,浣月必将万死不辞。”对字意了然于胸,浣月也是恭敬开口。

知道她是个聪明的,沈尽欢也是沉了脸,抬眸问她:“你可怕死?”

“死过一次的人,还有何可怕?”面上满是坚定,对沈尽欢的要求,她也心知肚明。

小姐不是寻常人,这丞相府,也定然困不住她。

“你这话我爱听,去收拾一下东西,我今日送你出府。”看了一眼窗外天色渐暗,沈尽欢也知道时辰合适。

趁着她去收拾东西,沈尽欢特意去了一趟杨柳那里,告知今日很累,早早歇下。

两人相聚后门之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看浣月同样也是一身黑衣,沈尽欢满意勾唇,递了一块面纱给她。

“小姐放心,之后无论出了什么事情,浣月都绝对不会牵连小姐。”

听她表示衷心的话,沈尽欢也是觉得大可不必。

“放心,抛头露面的事情,我不会让你做。”

带她一路出府,去取了让人准备的马匹,沈尽欢看了一眼浣月,微微皱眉。

“你可会骑马?”

面上多了为难,浣月之前也只是侧房生的小姐,虽没有沈尽欢母女当年受苦,可骑马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也是绝对没做过的。

“罢了,上来吧。”利落翻身上马,沈尽欢也是朝着浣月伸出了手。

楞了一下,浣月也是鬼使神差的朝着她伸出了手。

“东家。”茶楼的人正等在后门,也是连忙上来牵马。

“小姐,这家茶楼是小姐的产业?”前些日和映红出来曾来过,浣月此刻更觉得心惊。

“之后,便是你的了。”

引着她前往账房,沈尽欢也是想着尽快处理。

天色已然不早,回去太晚,路上少不了麻烦。

捏紧了包袱,浣月只以为自己是出现了幻听。直到进了账房,所有的人齐齐朝着她喊东家,她这才反应过来。

“不不不,东家是小姐,浣月愧不敢当!”

“给你的,便是你的。”不过一件一间茶楼,沈尽欢并不在意。

虽说生意是不错,但当做浣月的历练之地,也是物尽其用了。

她够聪明,也满腹学时。若是能通过重重考验,也能成为一个好帮手。

“小姐,浣月不敢!”扑通一声跪下,浣月更是神色坚定。

“罢了,之后你们称她月娘便好。王管家,带她去熟悉茶馆。我三日后再来。”

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浣月,沈尽欢也是转身疾步离开。

浣月抬步欲追,却也清楚沈尽欢定然不会想要听她问东问西。

茶馆有了人接手,沈尽欢不必多去操心,其余产业等浣月接手之后,也能逐一交到她的手里。

只是组织的事情,她要么找一个靠谱的人管理,要么,只能亲自出面。

可她若是整日出来,也未免,太惹人耳目。

“救我……”微弱的求救声自黑暗角落传来,也是让沈尽欢多了警惕。

牵着缰绳缓步向前,沈尽欢的手,也已经摸到腰间匕首。

**声渐渐近了,却也越发微弱起来,似乎下一刻便要断了气。

看惯了这种场面,沈尽欢转身便要走。

不想,那双染满了鲜血的手,在下一刻死死的抓住了她的脚踝。

“不想死便放开。”鲜血的味道虽不喜欢,可却让沈尽欢心中发痒。

她不能保证,下一刻,她会不会送这个小可怜上路。

“救我……”费力抬头,男子黑而幽深的眸间写满了生的欲望。

身子微僵,沈尽欢之前在战场上没少看到这样的眼神。有不甘,有难以置信,更有太多不舍。

可他,却只是想要活下去,坚定的眼神,让她都忍不住为之动容。

“凭什么,我凭什么要救你?”不是来做慈善,沈尽欢也需要一个理由让自己动手。

她如今虽不是四面楚歌,可想要杀她的人却也不少。她的任何一个动作,都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我的命,是你的……”失血过多,男子一句话也是说的费力。

不屑一笑,听着这老段子,沈尽欢也是蹲**子,将他的手指一根根掰开。

男子眼底满是不甘,却也因强大的痛处彻底昏了过去。

听着脚步声渐近,沈尽欢踩上马镫的脚僵了僵,也是皱眉道:“麻烦。”

将人带回房间,闻着屋内的血腥味,沈尽欢也是最先将熏香点燃。

“早知道就不该管这摊子闲事!”拿了蜡烛翻箱倒柜找药,沈尽欢也是越发后悔将人带了回来。

救活的话,藏两天,还能将人送出去。要是救不活,还要动手处理尸体!

回来之时也没注意那几个被她骑马甩掉的暗卫回来没,若是回来,少不了又要麻烦。

简单替他上了药,沈尽欢这才去了外间小睡一会儿,趁着映红还未过来,率先收拾出门。

“小姐,您怎么这么早便起了,奴婢下次定然早点起来!”

映红还以为是自己起的晚了,说着,人也是上前替沈尽欢拧帕子。

“不用了,我睡不着,出来走走。”毕竟是两个小姑娘,沈尽欢也是需要思虑一下,等他醒来让他尽快离开。

可没等她转身,却只见映红尖叫一声,手中的帕子跌落在地。

不用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沈尽欢沉了脸转身,看着一身血衣的男子眼底染了怒意。

“我当你死了,既然没死,门在右边,慢走不送。”转身捡起帕子,沈尽欢也是极其嫌弃。

好端端出来吓人,干干净净的帕子,就这么脏了。

“你救了我,我便是你的人。”

帕子成功再次落地,缓缓转身,沈尽欢也觉得这桥段有些熟悉。

“怎么着,你还想以身相许?来,让我看看你长相如何?”缓步上前,沈尽欢说着,也是用手抬起了男子下巴。

不得不说,相貌倒是不错。面容清秀,褐色的眸间满是坚定。却成功因沈尽欢的动作,起了波澜。

“怎么,这就受不了了?那还谈什么,门在右边。”松开手,沈尽欢也是顿觉无趣。

昨天瞧着他那么想活下去,本来还觉得有用,没想到还是个不稳重的。

“随小姐处置。”手费力放在衣领,男子也是狠了狠心,一把撕下自己早已残破的衣服。

“行了,你真以为我稀罕你的身子?”退后一步转身,沈尽欢也是怕自己看出了针眼。

不过不得不说,这人面容清清秀秀的,衣服下竟然这么有料。虽布了血痕,可却看得出健硕。

映红瞬间傻了眼,反应过来,尖叫一声快速别过脸去。

“小映红,怕什么,看两眼你也不吃亏。”忍不住调侃一句,看映红如火烧一般快速红起来的脸,沈尽欢也是有心想去捏一捏。

可细想一下,也觉得映红脸皮薄,还是适可而止的好。

“小姐肯留下我了?”眼底欣喜一闪而过,男子也是跪的笔直。

带他回来的时候知道他后背伤重,沈尽欢面色微沉,也是一言不发朝着水井走去。

水井边放着的木盆中放着捣衣所用的木棍。用起来,格外顺手。

“小姐,万万使不得。他一身的伤,这一打可是要死人的!”那天夜里醒来,映红可是偷偷瞧见了沈尽欢杀人的模样,现在想来都心头发颤。

她若是真的存了心去打,要不几下,这人可就没命了。

眉头都没皱一下,男人似乎是并没有看到听到一般,挺直的背反倒更直了一些。

拿着木棍走到他面前,看他面色不改,沈尽欢倒也不得不敬他是条汉子。

“你今日若是接得了我三棍,便留下做个扫地的,若是接不住,便生死有命,如何?”

皱眉看他,沈尽欢也是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

他这种体质,没有多年的勤苦练习,是绝对不可能做得到。这种人,按理来说是她现在最需要才对。

可瞌睡了老天就送枕头,这送的,也未免太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