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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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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慕兮抬起头看去,就看见熊熊烈火之中,一个伟岸又熟悉的身影向着她走了过来。

漫天烈火,滚滚黑烟,燃烧的院落,一切都变成了他的背景和陪衬。

来人正是叶倾城。

谁都不敢进来,只有叶倾城敢。

“怎么这么想不开?”叶倾城质问顾依依,顾依依的全部,都是他的,怎么能受到一点伤害!

“你怎么进来了?这里很危险!你快出去!”顾依依焦急道。

“那不可能!要死一起死!”叶倾城斩钉截铁。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诗经》中的“明星句子”,顾依依和叶倾城同时想到了这句诗歌。

这句诗到底指夫妻之间的爱情还是战士之间的友情,已经争论了2000多年,可以说是一桩学术公案。

首先,原诗《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我们先把这首诗前三章翻译成人话:

战鼓擂得震天响,士兵踊跃练武忙。有的修路筑城墙,我独从军到南方。

跟随统领孙子仲,联合盟国陈与宋。不愿让我回卫国,致使我心忧忡忡。

何处可歇何处停?跑了战马何处寻?一路追踪何处找?不料它已入森林。

最后两章则是争论的关键所在,咱不翻译,且看下文。我们可以明确的是这是一首战争诗,写的是一名战士对战争的抵触。

我们现在看到的《诗经》,由师从儒家大佬荀子的毛亨传下来的,属于古文经。

因此,首先看毛亨的《毛诗古训传》:《击鼓》,怨州吁也。

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

契阔,勤苦也。说,数也。偕,俱也。

毛亨并未明确指出这句话到底是爱情还是战友情,而是指出该诗主旨和词语的具体意思。

到了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在《毛诗笺》中说: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

执其手,与之约,示信也。

言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

他明确指出,这句诗写的是战友情。

不过,与毛亨不同,他把“说”训成“悦”,指的是战友之间“成相悦爱之恩”。

他之所认为这是战友情,在于他认为这是战争中同军士兵之间的盟誓,类似于“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由于郑玄遍览群经,造诣甚高,因此他的这一说法被奉为圭臬。

曹魏时期的经学大师王肃是有史记载的第一位质疑大佬郑玄“战友说”,并提出“爱情说”的人。

王肃与郑玄一样,遍览群经,在当时的经学界影响力非常大。

很可惜的是,他写的《毛诗注》、《毛诗问难》已经失传,但唐朝《毛诗正义》引用了他的解释:言国人世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

可见,王肃认为这句诗表达的是“男女扶持到老”的誓言。

他的这一说法在魏晋时期影响很大。可惜的是,他最终没有PK赢郑玄,唐朝孔颖达受朝廷所托,在毛亨和郑玄的基础上编纂成《毛诗正义》,对王肃上述论点进行了无情的鞭挞。

由于《毛诗正义》是官方修订的教材,是唐朝到北宋初期的指定用书,其地位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人教版语文教材指导用书,因此“战友情”一说成为不容置疑的解释。

到了宋朝,一股潮流风靡当时的学界——疑古之风。

在此基础上,经学界出现了重要的历史转折期——中国出现了与”汉学“分庭抗礼的”宋学“。这一时期的”宋学“对儒家经典做出了自己的诠释。

当时的文坛盟主欧阳修力挺王肃,在《诗本义》中指出:《击鼓》五章,自“爰处”而下三章,王肃以为卫人从军者与其室家诀别之辞,而毛氏无说,郑氏以为军中士伍相约誓之言。

今以义考之,当时王肃之说为是,则郑于此诗,一篇之失太半矣。

欧阳修盟主明确指出这句诗讲的是”男女之情“。

后来,又一位大佬,南宋朱熹在修订教科书《诗集传》中明确指出这一句诗写的是“室家男女之情”。

由于朱熹编订的教科书是元明清三代科举的唯一指定用书,因而“爱情说”从此成为主流。

近代以降,钱锺书先生在其名著《管锥编》中指出: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

《正义》:王肃云:“言国人室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

“按《笺》甚迂谬,王说是也,而于“契阔”解亦未确。盖征人别室妇之词,恐战死而不能归,故次章曰:“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死生”此章溯成婚之时,同室同穴,盟言在耳。

然而生离死别,道远年深,行者不保归其,居者未必安于室,盟誓旦旦,或且如镂空画水。

故末章曰:“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简单地说,钱锺书先生力挺”爱情说“。

著名学者闻一多先生也指出这句诗写的是爱情:犹言生则同居,死则同穴,永不分离也。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本义到底是“爱情”还是“战友情”,聚讼不已。

相比于纠结对错,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感受到”真善美“,选择哪一种理解是每个人的自由。

我们想想,李商隐在写《无题》时: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表达的一定不是对教师的赞美,可是现代赋予了其新内涵,成为颂扬教师群体的金句。

我们能说我们理解错了这句诗么?儒家大佬亚圣孟子说: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孟子是意思:我们不能根据《诗经》的个别字眼曲解词句;也不能用词句的表面意义,曲解诗的真实含义。

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

而汉代大儒董仲舒针对《诗经》曾经说过:诗无达诂“达诂”即确切的解释,这句话表达的意思是:对《诗经》没有通达的或一成不变的解释,因时因人而有歧异。

当顾依依读到南唐后主李煜为其妻大周后写的悼词《昭惠周后诔》:俯仰同心,绸缪是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今也如何,不终往告?呜呼哀哉,志心既违,孝爱克全。

她更愿意相信这句诗表达的是爱情的誓约。

同时,如果有人认为这句诗表达战友情,顾依依也会充分尊重和理解,因为并没有定论。

但是,顾依依反对自作聪明和自以为是:我曾经在生活中遇到一些人纠正他人,说这句诗讲的是“战友情”,才不是“爱情”!

那种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态度似乎在说:你们都是文盲,都不懂,我才掌握着真理!

顾依依感觉,人们去学习,终究是为了“知道自己的无知”,而不是为了“嘲笑他人的无知”,从而更加谦虚,也终究是为了理解和包容他人,学会做到“和而不同”。

如今,叶倾城这句要死一起死,可能就是顾依依眼里最浓的情话了吧。

之前顾依依是想一个人流浪,但是遇到叶倾城之后不一样了。

她想带叶倾城走进自己的生活,也想进入他的生活。

她想把自己所有喜欢的事情都介绍给叶倾城,想带他看所有她喜欢的音乐演出的现场,甚至连今天喝的奶茶有几颗珍珠都想告诉他。

如果他对她们这段关系有另外的看法,她也愿意尊重并接受。

遇见他之前她一直活在上一段感情的漩涡中,但是他出现了,把她所有的难过都消化掉了,那些折磨她的瞬间通通消失了,她可以对过去的种种说一句算了。

她可以满心欢喜的拥抱春天。

所以顾依依很感谢叶倾城出现在自己的身边。

她希望和他经历所有的美好,也希望他遇到美好瞬间的时候她可以在他身边陪他。

这种感觉顾依依从未体会过,即使上一世她以为自己对卫斯理爱的死去活来,也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也许这样的感觉就是人们所说的爱情吧。

自从认识叶倾城后,顾依依的目光就变得短浅,只能看见他。

也只有两个心愿:他在身边;在他身边。

顾依依甚至感觉,重生后,这人间本不该令她这么欣喜的,但是叶倾城来了。

两个人相爱时间久了怎么可能没有心动呢?

虽然刚在一起时每个小温柔都从惊喜变成了日常,可是每当顾依依回想起来感觉到的美好,并不比刚相爱时少半分。

两世的经历,她走过的路有泥泞,也有平坦。有快乐,也有悲伤。

她看过的风景,有高山大海,有废墟丛林。

她见过很多人,有意思的和没意思的,唯独最钟意叶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