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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摘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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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哥哥,你愣在那里干嘛,快帮我摘杨梅,我要那高高的枝头上的那一串最大的最红的。”席小凌那时候是这么对他说的,他记得很深刻。

“好。”孟云飞当时就答应了,一向维持乖孩子形象的他第一次在公众场合不顾形象地爬树,将高高的枝头上的那一簇杨梅摘了下来,那可爱的小女孩则在底下指挥着他继续采摘更加诱人的红杨梅。

这样愉快地过去了一个上午,两人的篮子都装得满满的,还拿了其他的空篮子拿来装,比那些大人收获的杨梅还多出了许多。

席小凌踮起脚尖将一颗洗干净的大红大紫的杨梅递到他的嘴边,道:“孟哥哥,这一颗一定是最甜的,你尝尝,可好吃了。”

孟云飞可不这么认为,这么爱吃杨梅的小凌怎么舍得将最好的那一颗送给他呢?不过,他还是很开心,因为这是她亲手送过来的,肯定是他吃过最甜最多汁的。

他略一低头,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多汁鲜美,甘甜充盈了他的味蕾,令他觉得欢喜。

“嗯,很甜很甜。”孟云飞眯了眯眼睛,亲切而温和地笑着说道,看着漂亮如瓷娃娃的小凌,心里更加喜欢。

那个阳光灿烂,明媚胜似春光的上午,应该是他孟云飞生命里最灿烂最绚丽的时刻,他觉得自己这些年收获的快乐叠加起来也比不上这几个小时的快乐。

那种快乐,难以用语言来描述,那么深刻,使他至今还不能忘怀一丝一毫,每每想起来都会忍不住翘起唇角。

对他而言,一切都是记忆如新的。

那个杨梅园子很大很大,一起去游玩的人统共也就二十三个人,大家都是三三两两地组合在一起,分散着走的。

席小凌一直都是乖乖地跟在孟云飞的后边,欢天喜地地问着他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大多是令人发笑的傻气而不失天真的问题,惹得孟云飞脸上的笑意连连,一双眼睛弯弯的,像明媚的月牙一般柔美。

本来嘛一直都是比较愉快的,可是随后还是发生了一点不愉快的事情,使得快乐没能继续延长。

意外就是这样不期然地发生的。

本来孟云飞是在树上采摘杨梅的,突然听到席小凌的尖叫声,他连忙低头看过去,只见她狼狈地趴在地上,一条暗褐色的小蛇慢悠悠地对着她吐着红色的蛇信子。

他连忙攀爬下来,连想都没想便伸手去掐那条蛇的头,紧接着又用力地掐住了那条小蛇的七寸处,很快地蛇变软了下来。

孟云飞将蛇解决掉之后,便急忙过去察看席小凌有没有受伤。果然还是被那条蛇给咬了一口。

席小凌就那么瞪着眼睛看着伤口处流出的血,眼睛也不眨一下,样子有些吓人,估计是被方才的事情给吓坏了。

按理说这个园子是很少出现蛇类的,孟云飞按着自己的知识,做了一个初步判断,或许这条蛇是蝮蛇,其毒液是剧毒性的。

孟云飞快速地将自己的衬衫撕出一条长长的宽布,给她在大腿处扎结实了,然后低下头对着她被咬伤的部位猛地吸了起来,过了十来秒便将吸出来的毒血给吐了出来,反复进行了四五次,有大人赶了过来,将矿泉水递给他漱一漱口,然后便又大人抱着小凌往外跑去。

孟云飞跟着大人往外跑去,不停地叫唤着小凌的名字,以免她昏迷过去。

席小凌的父亲被这样的突发情况给吓住了,也跟着跑啊跑。

席小凌被送到了离杨梅园子最近的一家诊所,注射了血清,没过多久就睡了过去。

那时候,席龙诚抱着自己熟睡着的女儿,羞愧而内疚,感激地说道:“谢谢你,云飞。”

“席老师,这是我应该做的,不用客气。”

在医院里,孟云飞一直守在一边,等着席小凌醒来,他希望她醒来之后最先看到的便是自己,希望将自己的笑意展现给她看。

席小凌也的确是被他那道夏日般明媚灿烂的阳光给炫目了几秒,那温暖的目光曾在她的心灵里停留了一段时间,暖暖的,觉得格外的安心。

很多年之后,席小凌恐怕是不记得这件事了,可是,孟云飞还是记得一清二楚的,他清晰地记得她倔强地瞪着眼睛看着汩汩流血的伤口,明明已经有温热的液体在眼眶里打转,却是连眼泪也不肯掉落一滴,让他看着心疼。他还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如同战鼓般猛烈地跳动着,连呼吸也粗重了,喘息不断,真怕她会在下一秒消失在自己的世界里。

谁也没有发现,当他知道席小凌喜欢韩北龙到了非君不嫁的地步后,他阳光般的笑容渐渐地失去了颜色,像是被抽去了三分的精力,眸子里也没有了那种顾盼神飞的神采,性格也变得寡淡沉默了,甚至有些冷厉淡漠。

所有人,包括他的父亲母亲,都以为他是渐渐长大了,成熟了,稳重了,内敛了,谁晓得他这样的变化不过是因为心中那根值得追求的理想如泡沫般破灭了,像支柱般顷刻倒塌了呢。

时光一年一年地走过,孟云飞一直以来对席小凌是念念不忘的,只是因为席小凌心有所属才没有多加打搅。在过去的岁月里,追求他的女孩子很多很多,可是,他一直不愿意跟她们交往,他以为小凌的影子是不可以被替代,那片让他的生命生动起来的阳光是谁也不能取缔的。后来,他没有办法只好暂时放弃了自己这些年来的执着,他也是迫于家庭的压力,才跟一位连面也不曾见过的女子结婚的,这是一场政治婚姻。

十多年过去了,在金鸿餐厅再一次相遇的时候,在瞥头凝望的那一刹那,他的震惊不亚于发现新大陆般神奇。

他们似乎都变了,他变得成熟而内敛,冷峻而气势压人;她却是变得谨慎而静寂,似乎寡淡了些。

这一夜,两个人穿越了时空去追忆自己的青葱岁月,隔着长长的河流寻寻觅觅,终究是没有想到一处去。

在这一生之中,我们会与谁相遇?又会是怎样的擦肩而过?可会有交缠在一起的一天呢?

他深深地记住了她;她不过是淡淡地一笑,一笑过后便是烟消云散的一片清朗。

他对于她而言,终究不过是身边的一个匆匆走过的旅人,仅此而已。

隔了几日,霍清清这个见色忘友的闺蜜主动约她去星巴克玩一玩。

席小凌只是小小地惊讶了一下,觉得这件事只怕是有些不简单啊,好好的,怎么会放弃跟男朋友恩恩我我的好时光来陪她这个单身贵族呢,一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不是她故意贬低霍清清,而是她对她这个死党太了解了,绝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这一次会是什么事情呢?她对此实在没什么可好奇的,该怎么着,她都会一五一十地说给她听的。

“小凌啊,我可是找了你好久,本来一直想要约你出来喝一杯的,谁知道你的电话老是占线。”霍清清连眼皮也不眨一下,连一点心虚的表情也没有,说得跟真的似的。

席小凌才不会受骗上当呢,谁给她打过电话,她还不清楚吗?绝对是在忽悠她的,她的手机也不是低档货,看一看谁给了她一个未接电话还是可以的啊。

“什么事啊,快说吧。”席小凌啜了一口爱尔兰咖啡,抬头凝了她一眼。

“不是啊,难道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瞧你把我想得多糟糕。”

“你呀绝对不是没事找事的那种人。”

霍清清上下打量了她一会儿,神秘地一笑,道:“小凌啊,昨天你去相亲了吧,火气那么大,跟吃了炸药似的火爆。”

“是啊,相亲了,还遇到了个极品丑男人,还是个臭男人。”席小凌爽快地说道,充分展示了自己内心的不悦感。

“不怎样啊。”霍清清嘟哝了一句,然后眨了眨眼,低声说道,“那个人我看到过,长得挺不错的,只是吧,你看看你现在的年纪也还年轻,没必要找一个带小孩的离异男人吧。”

听了这话,席小凌算是明白了事情。看来霍清清是去过自己的相亲地点的,而且还是看到自己跟孟云飞学长在一起的,因而也就误会他就是自己的相亲对象。要是自己的相亲对象有孟学长那般优秀,估计她也就不会恼火了。孟学长那样的人可不多见,他是令人觉得温文尔雅,散发着淡淡的小贴心,不过,她注意过他看向秃头男的眼神却是凌厉之中透着精光的,霸气万丈,应该是一个身经百战的领导啊。

席小凌笑了笑,并不急于解释这个误会。

霍清清可就急了,接着追问道:“难道你家里人就这么急着把你嫁出去吗?连条件也不考虑考虑。”

席小凌见她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便扭头看了她一眼,说道:“不是的,清清,跟我相亲的是另外一个人,还是个秃头老男人,一点素质也没有,当时真该给他拍张照,让大家看看他是多么极品。你说的那个带小孩的男人其实是我以前的学长,偶然碰到的,他还帮我要求秃头男道歉呢。”

“原来是这样啊。小凌,你是个好姑娘,我知道你总有一天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另一半。慢慢挑,别着急,单身其实也挺好的。”霍清清明白来龙去脉后,有些感慨地说道。

见她语气突然变了,席小凌反而不踏实了,看着她好久才问道:“你今天应该不是因为这件事情才把我叫出来的吧,可别藏着掖着,把自己给憋坏了啊。姐姐我是乐意当你的免费垃圾桶的。”

霍清清的脸顿时红了一块,凑近了些,小声地询问道:“小凌,你觉得胡魏明这个人怎么样?”

席小凌有些惊讶,这个不应该是她这个整天跟他黏糊在一起的人更加了解吗?这么问是不是很没脑筋啊。

“不错,挺稳重的,说话也有分寸。”

“我们家魏明也说你人很好,特别的亲切,跟妹妹似的。”

“嗯,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不错,你家魏明可真诚实,说话很实在。”席小凌将眉峰一挑高,开玩笑地说道。

霍清清对于席小凌自夸的话语嗤之以鼻,推搡了她一把,道:“跟你说正经话呢。为了表示对你们的感谢,魏明说了明天请你跟你三姨一起吃饭。”

席小凌眨了眨眼,道:“不错,你们家魏明是个知恩图报的好男人,特别厚道,是真汉子。”

哪个女人不喜欢别人夸自己的男人呢,霍清清顿时露出向日葵般明媚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