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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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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正在这说话呢,突然听到门外吵了起来,只见门突然被踢开,两个男人正气愤的和店小二争执什么,但在见到里面几人时候,都愣住了。

那两个男子的穿着大域服饰,其中一个满脸胡茬,身形高大,颇有气势的男人,盯着王珍。

“你们干什么?”周旭厉声道。

王翰坐在王珍身边,便用身形将她遮挡住,王珍便重新将面纱带上。

大胡子回过神来,叽里咕噜和身边精瘦的男子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见那精瘦的男子,向王珍这边瞟了一眼,然后用标准的政语说:

“抱歉打扰各位,但这间房间本是我们事先定好了的,而后不知怎么这店家居然把我们定好的房间给了各位,我以为大政朝是礼仪之邦,怎么会做出这种背信之事?”

这人虽然貌不惊人,说话却斯文有礼,有理有据,他们仗着人多不怕这两个人闹事,可是要是讲起理来,倒真的是他们占了人家的房间在先。

“请问两位预定的是什么时间?”王翰想了想问。

“午时”那精瘦男子答道。

李怀远他们听到王翰这样问,立即明白他打的什么主意,立马配合道:“我们进来的时候,午时已过,是这小二见你们不来,才让与我们的。”

“原来不是我们政人背信,而是你们不遵守时间。”

“就是,我们政人都是遵守时间的,讲究的是‘过时不候’。”

“若是客人都如你们这样把房间空下,人却迟迟不到,还叫人家怎么做生意?”

“他们也都要养妻活儿的,两位不至于这么不近人情吧。”

其实说起来,一般店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总是要等上一时半会,才会把房间让出去,这是惯例,但到这几位少爷嘴里,压根没这回事儿似的,道理全部在他们嘴里。

王珍无语,他们明摆着是欺负人家人生地不熟。

那精瘦男子闻言,对着大胡子一番叽里呱啦,他似乎是大胡子的翻译,大胡子想了一下,回了几句,精瘦男子就向王翰他们拱手道:“请问里面那位姑娘是不是王家三小姐?”

众人俱是奇怪,那人怎么认识王珍?

王翰道:“干你们什么事?”

“你是王家二公子?那位是端王世子?”精瘦男子继续道。

“有何指教?”周旭刚才就觉得那个大胡子十分面熟,说起来,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我主人是大域铁尔罕亲王,在前几天的万寿诞上见过诸位,适才我主人说,既然大家都见过,这次的事情,只当是个误会算了,只是...我们在大政朝逗留许久,如此‘过时不候’的店家,还是第一次遇到,诸位告辞。”精瘦男子说完,便跟在大胡子身后走了。

大胡子在转身的一霎,深深地看了王珍一眼,方才离去。

那一眼让王珍觉得,自己戴面纱根本是多此一举,那人的目光像烈火一样灼热,燃烧了一切可以遮掩的东西,让人在他面前仿佛□□一般。

流氓!

“那个什么铁尔罕亲王是是什么来头?”王珍坐下来,拿掉面纱,这鬼东西,还是不带得好,太做作了。

周旭想象道:“大域巴拉尔王汗的第六个儿子,如今继位的是他的侄儿,也是巴拉尔可汗的长孙元泰王汗,元泰的年纪比铁尔罕小不了多少,据说叔侄两人相处得跟兄弟俩似的,也不知是真是假。”

“那个大胡子现在多大年纪,你知道不?”李沐怀问,这个大胡子看起来年纪不小。

“巴拉尔王汗还在世的时候,很喜欢这个大胡子,给他大肆庆祝了他20岁的生辰,那时候我父王还给他送过礼物,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正好十岁,所以现在这个大胡子...应该只不过27岁而已。”周旭道。

“那他的面相还真老。”李远怀笑道:“我还以为他是四十多了呢。”

“就是,满脸胡子,邋里邋遢的。”李沐怀也认为。

王翰见上官衷从刚才开始,一直默默不语,面色凝重,便问:“你懂点大域语,知不知道他们说什么?”

上官衷的父亲上官启光是大将军,经常在外领兵打仗,颇通大域语,因为想把上官衷培养成将才,想着他迟早要去边疆,便也教了他些。

“他们说得很快,只听懂了两句,一句是大胡子说‘不跟小孩子计较...免生事端’...另一句是...”上官衷犹豫着不知该不该说。

那几人一听人家把他们当小孩子看,心下大恼,只等上官继续说下去。

“另一句是那个懂政语的男人说的,他说‘她是这里大官的女儿,不方便带走’”

“什么!”王翰一掌拍在桌子上,大怒:“还反了天了他!”

其他人也义愤填膺,但上官衷道:“你们莫小瞧了这个大胡子,我爹曾说过,亲王铁尔罕是大域第一勇士,大域的军队,有一半在他手上。他这个人,不可小看。”

这下,这几个少爷沉默了。

饭桌上,少了之前的欢快气氛,大家都不知在想什么,一口一口的喝着闷酒,所有人都陷入一种低气压的气氛之中,就算王珍想调动气氛也没有用,只至在送王珍回家的路上,依然没有好转。

“二哥哥”王珍拉开马车上的帘子:“帮我把周旭哥哥叫上来,我有东西给他。”

王翰明了,便策马至周旭身边,嘀咕几句,周旭下马,把马绳递给他,上了车。

王珍把一个用丝帕包好了的东西,递给他:“你的生辰礼物,我自己做的,你看看可喜欢?”

周旭将丝帕打开,见里面是一个白色云锦作底,绣着紫色麒麟戏珠的图样的荷包,只见这麒麟的身上,整整齐齐的覆着一层比米粒还要细致的紫色半透明小珠串,将绣物立体起来兼之晶莹剔透,煞是好看。

那些紫色小珠子,是用紫水晶打磨的,每一颗比米粒都还要小上一半,制作起来极费工夫,是王翰帮忙找的工匠,而眼睛上串的是黑曜石作的小珠子。

那颗被麒麟所戏的‘珠’,便是皇上赏赐的珍珠,一颗足有一个鹌鹑蛋那么大,也是非常罕见的。

王珍上辈子做过十字绣,这个荷包,则是古代绣法加上十字绣中的珠绣而成,可谓独一无二。

“周旭哥哥穿紫色衣服最是潇洒,配上这个荷包一定很合适。”王珍道。

周旭拿着荷包,手指在那些紫色小珠子上反复摸索,一扫之前的不快,赞叹不已:“这下可把沐怀得的那个比下去啦。”

“若他喜欢,我便也做个给他,还好材料还有多的。”王珍含笑道。

周旭很想叫王珍不要给任何人再做,想给自己留一个只有自己有旁人没有的东西,但终是觉得没有立场说这话。

“周旭哥哥——”王珍犹豫着该怎么说。

“嗯?”

“你娶了我吧。”

“好啊——啊——”周旭突然抬起头来,不可置信的问:“你说什么?!”

“周旭哥哥,我,我也不知该怎么说,但是现在,能帮我的恐怕只有你了。”王珍神色为难,转身将放置在一旁的小匣子交给周旭。

周旭疑惑的将之打开,里面是一把玉笛,泛着优美色泽的笛身一端雕刻着一只凤凰,凤凰的爪子抓在笛身上,前胸伏在爪子上高昂着头,后面拖着长长的尾巴,整个形象显得栩栩如生,冷漠高贵。

“凤尾笛?!怎么到你手中的!”周旭惊讶。

王珍苦笑:“万寿诞结束之后,二皇子派人送到我马车上的。”

“这...”周旭瞟了一眼王珍,神色凝重的问:“你可知道凤尾笛的来历?”

“自然知道,是前朝嘉惠帝为了纪念他善笛的结发妻子而作,作成后日夜不离身,听说终其一生,都没有赠送给过任何一个人,哪怕是后来所立的皇后也没有。”

周旭接过王珍的话说下去:“前朝覆灭后,这东西被当今圣上得到,后来跟其他珍宝一起赐给了当今皇后,这就解释的通,为什么会落入二皇子手中了,只是,珍儿,为什么是你?”

二皇子为什么要送凤尾笛给王珍,这其中的暗示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本身代表一位皇帝的深情,另一方面暗示着收到‘凤尾笛’的王珍,便是二皇子选中的‘凤’。只有‘凤’能够与‘龙’并立,也只有‘龙’才能站在‘凤’的身边...

二皇子的心思...已经连掩藏都不再掩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