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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最后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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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箭命中目标,陈宇心中,没有任何喜悦之意。

沧形草剧毒无比,金合欢树的木刺浸泡毒液之后,变为毒箭,杀人于无形。

一条鲜活的人命,在自己的手上消失了。

他觉得心里很不舒服,像吃了半生的汤圆一样,想吐又吐不出来。

他听到另一个人在发疯般的叫喊,嘴里冒出各种污言秽语。

“那家伙,为什么不跑?”

陈宇有些不太能够理解。

自己的同伴死得那般诡异,对方就不害怕吗?

还是说,人类表达恐惧的方式,确实跟动物不太一样。

相比之下,那群斑鬣狗的反应,才是最为正常的。

他迅速将第二根毒箭放进了吹筒当中,然后观察着对面的情况。

一道强光,打在了近前。

吉姆卸下了激光瞄准器,将探照灯装在了枪身的战术导轨上。

近距离之下,这玩意儿更加好用。

光亮驱逐黑暗,也增强了他的信心。

再然后。

吉姆看到了蹲在木架子后面的陈宇。

“你杀了伦德?是不是你?”

“回答我!”

他大吼大叫,枪口对准了后者所在的位置。

陈宇听不懂这个黑皮家伙晦涩难懂的口音,他也没有料到,自己的位置居然这么快就暴露了。

不过他早有准备。

咔嚓!

一颗珠子被他扔到坚硬的岩石堆上撞碎,白色浓雾蒸腾而起,将周遭一切尽皆笼罩。

雾潋珠。

蓝色高级品质道具,将其摔碎,可制造出大量二氧化碳升华的水汽,生效时间比干冰要快速很多。

而且就这么一颗,效能堪比一吨干冰。

从系统的介绍来看,这玩意儿主要是用来灭火的。

如果在户外直播时,不小心引起山火,在火势扩大到难以控制的程度之前,使用雾潋珠,就能够迅速的扑灭大火,将损失降到最低。

这只是之前抽取到的物品中,很不起眼的一种。

但此刻,它却成为了陈宇用来掩盖自己身形的绝佳利器。

枪口下方,探照灯光束打在水雾上,入眼尽是白茫茫一片。

吉姆惊呆了。

“厚礼蟹,勒次发啃狗!”

他扣动扳机,枪口迸出火光,子弹如瀑流一般倾泻而出。

哒哒哒……

水雾被打得四散开来,三十发容量的标准弹匣,只用了不到三秒,便是打得一干二净。

枪机传来空响,吉姆手腕一抖,空弹匣自动脱落。

然而就在他伸手摸向腰间之时,细微的咝咝声传来。

一枚小小的黑色毒箭,从尚未完全散开的雾气中激射而出,瞬间扎在了他的眉心处。

前后不过一分钟的时间。

伦德吉姆二人,相继倒下。

他们空有一身强大的本领,追踪能力和伏击能力,都是一等一的强悍。

过去的十年中,在世界各地,他们杀了很多很多人。

有不听话的帮派刺头,不安分的激进政党头领,还有野心勃勃的资本家,这些人的身边,无一不是防护严密,任务难度不可小觑。

但他们每次都成功了。

可这一回,吉姆到最后也没想明白,伦德究竟是怎么死的?

自己面对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他明明开枪打中了对方,结果那家伙不仅安然无恙,还瞬间弄死了伦德。

那些凭空出现的雾气,又是怎么回事儿?

魔术师?

不,对方一定是魔鬼,只有魔鬼才能够这样杀人。

所有的怨恨和不甘,伴随着沧形草毒性的爆发,烟消云散。

而另外一边,陈宇的身形,也是从雾气中显现出来。

他的脸上充满了痛苦之色,然而身体却是毫发无损。

仔细一看,地上竟然散落着十几枚子弹弹头。

同一时间,脑海中传来系统提示音。

【神念之盾承受过量伤害,从而消失,距离下一次召唤,剩余十四天二十三小时五十九分五十九秒】

【宿主精神力严重受创,建议立即进入沉眠状态,系统将耗费信仰值进行修复,预估消耗点数:45827点】

【是否选择进入沉眠?】

陈宇咬了咬牙,选择了否。

“不进行沉眠!”

神念之盾,传说级主动技能,召唤由精神力支撑的半圆形防御之盾,可抵挡一切有形或无实体攻击。

这是上一次死亡谷给的传说箱子开出来的东西。

是铁壁的进阶版技能。

区别是,前者硬化皮肤血肉和骨骼,几乎没有任何后遗症,但防御力加得并不高。

而神念之盾,以精神力为支撑,防护更加周全,甚至不会伤到肉体。

陈宇一直很担心它的强度,现在看来,挡挡步枪子弹还是没问题的。

但整个过程,让他异常痛苦,子弹接连不断打在盾牌上时,他觉得自己的脑子都要裂开了。

就像有人在用电钻钻他的脑门儿似的。

而且神念之盾的承伤阈值,也不算很高,接了大概十二发子弹,便是破碎。

幸运的是,吉姆的枪实在太马了,后续的几枪,都没能打中陈宇。

反倒是换弹的时机被陈宇抓住,直接赏了他一吹箭。

使劲砸了砸脑门儿,陈宇半跪在地,强迫自己打起精神。

他的目光,望向第一个被他杀死的人,所在的位置。

眼睛里,泛起了无尽黑色。

半分钟之后,他忽然晃晃悠悠的起身,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随手扔下了什么,然后朝着第二个死掉的人,也就是吉姆的尸体处,走去。

他蹲了下来,声音由远及近。

“下辈子杀人,记得用狙击枪啊……呕咳咳!”

黑色的血液从他的口中不断咳出。

然而就在“他”准备起身之时。

一点红光,突然瞄在了他的脑袋上。

砰!

枪声响起,“陈宇”的头颅瞬间炸裂开来,像个被打碎的西瓜似的,红白之物飞溅得到处都是。

他无力的栽倒在吉姆的尸体上。

灌木丛中,查尔斯浑身颤抖着,走了出来,

他金色的头发早已经被汗水浸湿,脸上的神色无比复杂。

有惊恐,还有兴奋。

他很庆幸自己听从了乔恩的警告,那个神秘的东方人,当真是可怕到了极点。

对方简直像个传说中的武道高手,像扶桑漫画里的忍者一般,能力强大到有些不可思议。

也许那是障眼法,但很可惜,再高明的障眼法,也只是障眼法而已。

当对方失去了警惕,最终的赢家,就成了自己。

“这真是太他妈的疯狂了,不过最终的赢家是我,哈哈!”

查尔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他觉得这次的经历,几乎可以拍成电影了,够他跟别人吹嘘好几个月。

他提着枪,从腿上抽出了匕首。

现在他只需要切下对方的大拇指,带回去,就能得到赏金。

至于目标的身份,组织和雇主,有的是手段去验证,用不着他来担心。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伦德和吉姆的死,他可能需要好好的向头领解释一番。

但就在查尔斯靠近那具无头男尸,伸手抓住对方的手腕,并咬住了探照手电筒,准备切下目标大拇指的时候。

他的表情,却是陡然凝滞住了,瞳孔更是猛的缩至针尖大小。

目标的左手虎口部位,纹着几朵黑色的蔷薇。

为了遮掩皮肤上的斑驳烫伤。

这道纹身,他非常熟悉,并且不止一次的见到过。

面前的无头男尸,不是目标,这是……

伦德!

“怎么可能?”

查尔斯浑身颤抖,寒气自脑后涌来,整个人如堕冰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