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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不爽,凯取一刀,看看暴躁的宋朝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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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的《警世通言》当中,就有一个同事间爱打小报告的故事,给大家说说。

这个故事是冯梦龙老师整理的,他起了个标题叫《崔待诏生死冤家》,宋代流传下来的时候,这个故事还有一个题目,叫做《碾玉观音》。

话不多说,这就解读这篇《崔待诏生死冤家》。

1.秀秀

南宋绍兴年间,临安(杭州)有个咸安郡王,是三镇节度使。

王爷带着家眷春游,回来的时候走过街头,遇到一个老头嚷道:“我儿出来看郡王!”

他家是个女儿,这女孩儿出来看郡王,正好被郡王看见了。

郡王对帮窗虞侯(帮着照顾车窗的家将,类似于沙僧的卷帘大将)说:“我一直在找的这个人出现了,你负责帮我明天带到王府来。”

虞侯答应一声,就走到那家人家对门的茶摊儿上坐下,请卖茶婆婆到对门去,请那家的老头来问话。

老头姓璩,开一个装裱字画的铺子,老头过来,客客气气地问:

“府干有何见谕?”

府干,府上的干部,谕,命令。

虞侯说:“没事儿,闲问。刚才那个看轿子的,是你闺女么?”

上来打听人家闺女,怎么可能没事儿!

老头说了自家情况,姑娘是独生女,十八岁。

“是准备嫁人啊,还是准备进官员的府邸里打工啊?”虞侯问。

宋朝的商业发达,好多城里的姑娘没有嫁妆,都要去打几年工的,像进王府,就会有机会,比如被指婚给王爷的手下,或者干脆被王爷、公子收了做妾,总之是个机会。

“没钱,早晚都得送她去官邸里工作啊。”

“那你家姑娘有什么特长吗?”

“嘿!问着了!我家闺女刺绣绣得特别好。”

“王爷刚才看见你闺女,觉得她身上穿的刺绣肚兜特别好,看上了,你要不就把闺女献给王爷好了。”

看看都是日常聊天对吧,细细想想,不对:

王爷说认识璩老头的姑娘,一直都在找,其实他根本就不认识;

虞侯说没事儿,开口就是大事儿;

虞侯说王爷喜欢刺绣的话,王爷没说过;

老头说女儿会刺绣,王爷一下子就喜欢刺绣了。

其实很简单的一件事,王爷就是看上姑娘这个人了,你要说姑娘的特长是种花、养猫、垃圾分类,虞侯也会顺杆爬,把姑娘招进府里的。

抢男霸女这件事,王爷轻描淡写、虞侯轻车熟路。

至于小老百姓,“就这他还得谢咱!”

“大哥,谢谢啊!”

王爷买了璩姑娘,起名叫秀秀,大家都称呼为“秀秀养娘。”

南宋和今天差不多,杭州的大机构都实行花名文化。

一入侯门深似海,王爷府上,每个人都是囚徒。

2.王爷

这个当街买姑娘的人是谁呢?

绍兴年间+咸安郡王+三镇节度使+延安府人,只有一个符合条件,就是大英雄韩世忠。

现在明白,为什么他走到大街上,老头要赶紧叫姑娘来看了吧。

大家看的不仅仅是王爷,还是盖世英雄。

为什么不出名字呢?冯梦龙也好,更早的作者也好,都是为尊者讳,大英雄当街买姑娘,不成体统。

韩世忠这个人很厉害,年轻的时候人送外号叫“泼韩五”,脾气非常坏,曾经有人看见他,说“你以后会位至三公”,他当时觉得对方在嘲笑自己,就把对方暴打了一顿。

算命太准自己的命会短是有道理的。

韩世忠把秀秀买回去做养娘。

水浒传里有一个著名的养娘叫玉兰,

也曾经被张都监口头许配给武松,

诬陷武松的过程中起了大作用,

后来被武松砍死了。

什么是养娘?其实就是契约奴婢,干什么的都有,做手工的、带孩子的、写书法的、教奥数的、暖脚的、喂鸟的……

高官、王爷这样收进来的女人不在少数,要出头,秀秀这样的小姑娘还差得远。

但是锥子总有冒头的时候,官家(宋高宗)送了王爷一件绣花战袍。

皇上送的东西,理应收藏起来,但是皇上送你衣服,你又要穿上身给他看,总之皇上就是这样一个人,总给大家添麻烦。

所以秀秀干了一件露脸的事,她把绣花战袍直接做了一件一模一样的!

各位,南宋杭州的刺绣,博物馆里有,真真的艺术品。

十八岁一姑娘,达到了国家先进水平。

王爷“大喜”,他喜的不是秀秀厉害,而是喜他的官家送他战袍。

秀秀好可怜,妥妥的工具人。

王爷其实也没有在乎刺绣对吧,八成就是馋她的身子!

王爷已经在考虑给官家回礼的事了。

一块玉,准备做个玩意儿,送给皇上,于是就召来了几个碾玉的待诏。

什么叫待诏,就是皇家供奉。

中国自己有个习惯,就是民间称呼朝廷化,比如“大夫”“郎中”,过去都是官名,后来就用来称呼药铺里医生了。

再比如“师傅”,原本也都是太师太傅这种名头,后来凡是有手艺的,都可以叫师傅了。

虞侯见璩老头,称呼也是“待诏”,但这几位碾玉的待诏,真的是在王府侍奉的,可以当得起一声“待诏”。

几个碾玉待诏,有说要做劝杯的,有说要罗睺罗乞巧用的,最后二十五岁的崔宁说:“做一个南海观音吧。”

多聪明的一个小伙子!

这时候谁是皇帝?宋高宗赵构,赵构去金国做过人质,回来的时候一度逃到海上避难,后来吓破了胆,一直没有儿子。

你送他一个观音,又救苦救难,又送子增福,多么合适的礼物!

王爷大喜,让崔宁动手,崔待诏果然做成了一个极好的玉观音。

3.爱火

王府也有团建。

中秋那一夜,王爷请大家喝酒。

女子中的最强者,自然就是秀秀;

男人中的第一名,无非注定崔宁。

赏月那天王爷开玩笑:“待秀秀满日,把来嫁与你。”

满日,就是她合同期满的日子,在王府工作期满,就嫁给崔宁。同事们纷纷起哄,崔宁还拜谢了。

其实这也般配,两个艺术家,两个手艺人,互相也欣赏得来。

崔待诏住在王府外,他不是奴仆,是供应商。

某天崔宁出去喝酒,发现王府方向着火了,他赶紧就回去了,看看有帮忙的没有。

结果大家都撤退了——古代没有水龙带,火大了,大家就拆掉临近的房子,然后静静地等待火肆虐过去,然后灾后重建拉倒。

这个时候的火场,是一个禁忌的地方。

老话说“三场勿入”,其中之一就是火场。

别人家有没搬完的东西,丢了,有人看见你在火场出没,那失主就要怀疑到你头上来。

但是崔宁没准备偷东西,他遇到了秀秀。

秀秀拿着一包“金银富贵”,匆匆走出来,到底是公物还是她的私产,很难说。

“我出来晚了,大家都走散了,现在没人顾我,崔大夫你带我出去吧。”秀秀说。

崔宁想想也没啥,这不还算个未婚妻么。

崔宁把秀秀带回了家,秀秀让崔宁给自己买点心和酒,崔宁都买了,吃喝完毕,秀秀就鼓起勇气做了一个决定:

“你我今夜就做了夫妻。”

“岂敢!”

秀秀是王府里的养娘,王爷一定会追查的。

崔宁怕事,这是人之常情。

“你知道不敢,我叫将起来,教坏了你,你却如何将我到家中?”

这话有味道,你还知道怕啊,信不信我叫嚷起来,坏了你的名声?你怎么就敢让我来你家了?

好好一个姑娘,居然学了这样的手段,估计是同事们互相学习的结果。

其实秀秀这话,三分威胁,七分娇嗔。

她算准了崔待诏不是坏人,不舍得掐死她。

“那我答应你,但是有一条,咱们不能在杭州呆了,今晚就要走!”

你说这是糊涂人吗?

他想后果想得很明白。

你说这是明白人吗?

他为了一个女人抛下了一份好工作,逃到外地去了。

这不是糊涂和明白的问题,这就是爱了呀。

秀秀说“既做了夫妻,凭你行。”

两个人“当夜做了夫妻”。

4.恶人

崔待诏带着秀秀逃去了潭州,就是今天的长沙,那里住着一些退休官员,也有做玉的需求。

王府丢了秀秀养娘,但王府本身也没当回事,出赏钱找了几天,没下落就算了,更没怀疑到崔宁。

王府多大啊,崔宁和秀秀,多小啊。

它不需要多两块血肉的滋养,王爷完全可以放过他们的。

对了,这说明秀秀的钱,可能不是公款。一来,王爷是军头出身手下的兵一定会冒死把钱搬空;二来,如果秀秀盗窃了公款,王爷一定会勃然大怒,死要见尸。

大概率是做私活儿从同事那里挣来的钱,劳动所得,花得心安。

好巧,有天崔待诏就遇到了王府里来出差的一个前同事,这个人叫郭立,是个排军,排军是低级军校,郭立是陕西人,自幼跟着王爷,但到一把年纪了还是个排军。

这种人就两种可能:

一种是能力有问题,一种是人品有问题。

这个郭立就是人品有问题。

他一见到崔宁,就开始恐吓他。

“原来你俩结婚了,跑到这儿了。”

崔宁和秀秀苦苦哀求,还请他吃饭喝酒,给他钱。

郭立全都收了,还答应俩人说,自己不会回去告诉王爷。

你如果一定要举报,直接带当地官府把人带走,是铁面无私;

你告诉俩人自己要回去说,让他俩跑,这是做人留一线;

你如果真的烂在肚子里,成全了这小两口子,那是功德。

收了钱再举报,就是没人性了。

但是郭立就这么没人性。

他可能觉得自己特别忠诚吧,一定要告诉王爷真相;他可能还觉得自己的道德特别高尚,两个狗男女一定要付出代价。

5.酷刑

崔宁和秀秀被王爷派的人抓走了,被押回王府。

“郡王好生焦躁,左手去壁牙上取下小青(他的一把刀),右手一掣,掣刀在手,睁起杀番人的眼儿,咬得牙齿剥剥地响。”

这人还正常吗?不知道。

他看上去爱秀秀的姿色,但进了府却一直没有收她做侧室,但是要报仇起来,却咬牙切齿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法国有个名将叫吉尔斯.德.莱斯,是英法战争时候的元帅,圣女贞德的战友,这个人被看做是格林童话里“蓝胡子”的原型,他杀人、肢解尸体,特别热衷暴力,据说他有严重的精神疾患,跟目睹了贞德被害有关系。

和王爷很像是不是?

历史上的王爷失去了老战友岳飞,最后的多年,都在苦闷中生活着,他杀过西夏人、方腊的人、辽人和金人,也不在乎多杀两个家里人。

夫人赶紧劝,你最多把俩人送到临安府,不能随便杀人的。

王爷听夫人的劝,把秀秀抓进了王府花园,把崔待诏送去临安府审问了。

崔待诏是这么招的:

“自从当夜遗漏(着火),来到府中,都搬尽了,只见秀秀养娘从廊下出来,揪住崔宁道:'你如何安手在我怀中?若不依我口,教坏了你!'要共崔宁逃走。崔宁不得已,只得与他同走。”

这个男人没有担当。

话,秀秀说过,但不是那个环境。

那是去了你家,在密室中的话,又有娇嗔的成分。

更没有“你如何安手在我怀中”,人家不是那种恶女人,捏造事实告你性骚扰。

这是一个多情女子的相托,你若这么撇干净,她就要死了。

最关键的,俩人已经是夫妻,这个时候无论如何,都应该一起面对。

用两人的手艺求王爷成全,王爷反而听得进去,王爷这种老炮儿出身,最喜欢张嘴装好汉的人了。

王爷看了临安府审出来的崔宁供词,判了崔宁罪杖,流放到建康府去,就是今天的南京,崔宁是那里的人,也算是遣送回乡了。

6.奇遇

崔宁被发配出杭州,秀秀就跟上来了,说王爷打了她三十竹篦,赶出来了,要跟崔宁一起走。

崔宁一路给押送他的人喝酒吃肉,送钱,这些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回去说秀秀的事。

你看,是个人都比郭立郭排军懂事儿。

崔宁和秀秀在建康(金陵、南京)生活下来,岳父岳母也来投奔,大家一起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直到王爷派人来请崔宁。

崔宁做的那个观音,受到皇上的喜爱,有天皇上不慎,把上面的铃铛弄掉了,御前的官员看了看,铃铛上写着“崔宁造”,就派王爷去找崔宁。

皇上说要赦免崔宁,崔宁也是扬眉吐气,工作也回来了,也重新回到了杭州开店,崔宁觉得自己争了一口气。

崔宁的店开了两三天,遇到了祸头郭立。

郭立一看见秀秀,扭头就要跑。

秀秀说:“叫住他!有话要问他!”

崔宁也是一肚子气,就把郭立拽回来了。

秀秀没客气:“跟你说别回去打小报告,请你吃酒,坏了我们俩的好事,现在我们在御前做供奉了,看你还敢告状!”

郭排军被责问得尴尬,赶紧道歉,逃回府里去了。

郭立回去跟王爷说,秀秀在崔宁的店里坐着呢。

7.凯取一刀

王爷第一反应,是郭立在骗自己。

“秀秀是我亲手打杀的!”

王爷是个暴力狂,但他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他读完了崔宁的招供,认定秀秀是个**,就把秀秀打死了。

王爷这种杀人如麻的人不怕鬼,鬼反倒怕狠人。

所以王爷命令郭立去接秀秀,接过来之后,王爷要给秀秀“凯取一刀”。

宋元白话的象声词好形象对吧。

如果秀秀不在,王爷就要把郭立凯取一刀,还逼着郭立立了军令状。

你看,他杀了人,还要再杀一次。

多大仇,不就是和一个你已经许过婚的年轻人私奔了么!

没有任何人应该为一次错被凯取两刀。

郭立带人抬秀秀过来,王爷去掀轿帘,发现秀秀不在,就要凯取了郭排军。

郭排军苦苦哀求,王爷知道秀秀鬼魂作怪,为了安抚鬼魂,就打了郭排军五十军棍。

崔宁回到家里,发现岳父岳母早就死掉了,都是鬼,妻子也是鬼。

崔宁到家中,没情没绪,走进房中,只见浑家坐在床上。崔宁道:“告姐姐,饶我性命!“

这个时候,应该先道歉,求饶,晚了。

秀秀道:“我因为你,吃郡王打死了,埋在后花园里。”

“却恨郭排军多口,今日已报了冤仇,郡王已将他打了五十背花棒。”

如今都知道我是鬼,容身不得了。“

道罢起身,双手揪住崔宁,叫得一声,匹然倒地。

女鬼把负心的丈夫带走了。

这个结局干净利落。

再看冯梦龙老先生的四句评点,其实就能理解老先生的慈悲之处:

咸安王捺不下烈火性,

郭排军禁不住闲磕牙。

璩秀娘舍不得生眷属,

崔待诏撇不脱鬼冤家。

王爷毒

你堂堂的王爷,背后站着公权力,不应该对两个小人物、苦鸳鸯斩尽杀绝。

拿人才不当人才,看性命不是性命,动辄就要把人凯取一刀,这就是王爷不善的地方。

排军恶

郭排军其实是个可悲的人物,王爷极其瞧不起他,他其实立功无数,十几次升官机会,但就因为这个人愚蠢,至今都当着排军。

郭排军干嘛要跟秀秀和崔宁过不去?

嫉妒,他没有见识,对一切美好的人和事物不知道欣赏,他得不到秀秀,也没有崔宁的才干,那就挥舞道德的大棒,摧毁这两个有趣的人儿。

秀秀多情

秀秀没有立刻抓走崔宁报仇,就是因为她心中有对方,你不仁,为了保命推得干净,我不能不义——我还要做你的妻子。

崔宁后悔迟

“撇不脱”三个字,就是冯梦龙对崔宁的责备,带走秀秀跑路,因为两个人彼此爱慕,情之所至,就算对不起王爷,也是小错小过。

对爱慕自己、真心相待自己的人下刀子、让她去受暴虐和私刑,最终害死了爱人,才是真正的大节有亏。

所以啊,关于小报告,为什么叫小报告呢?

因为它损人不利已,完全不是出于公心、挽救集体、公司的损失而告。

而是因为嫉妒、毁坏、伤损,为了让对方付出比应付更高的代价而报告。

像郭排军这样,满口仁义道德,让小错的人承担毁灭性的后果,这就是恶毒的举报。

五十开花棒,打的就是这样恶毒的人。

要我说,还是打少了,这么正义的人,应该打一个整数。

至少应该打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