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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端倪初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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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市的冬天格外的冷,下了整整一夜的雪已经堆得老高了,一脚踩下去,足以将大半截小腿没下去,街道上是忙着铲雪开道的人,街道两旁的树木早已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只等着来年春天才能长出新枝来。

季眠用被子将自己裹成了蝉蛹状,这样冷的天气,她一点儿也不想起床,奈何生物钟十分准时,不管她怎么折腾,就是无法再入睡。

折腾了大半个小时,还是敌不过健康的生活作息,她只好翻身起床,怨念的将被子凌乱的堆在床上。

等她洗漱完毕连带着行李都收拾好了,才发现,一向爱睡懒觉的仇蜜竟然不在家。拨了电话却发现仇蜜的手机在洗漱台上响的正欢。

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十点的飞机,也不知道能不能赶得上,最后,季眠只能拿着两人的行李独自赶往机场,走之前给仇蜜留了纸条,告诉她一切准备妥当,她只需要人准时到机场就行。

没想到刚下楼,就看见仇蜜从一辆银灰色的宝马车上下来,末了还笑的一脸妩媚的跟车里的人挥手道别。大冬天的,她竟然穿一条短裙,光秃秃的腿套在长靴里,转身看见季眠站在楼下,仇蜜雀跃的跑向季眠,一把抱住她。

“宝贝儿,你已经收拾好行李了,你真贴心。”

季眠将行李扔在地上,空出手来隔开仇蜜的拥抱。

“你少来,你昨晚什么时候溜出去的,你给我交代。”

“没有啊,我早上出去的。”仇蜜耸了耸肩,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下了一晚上的雪,你告诉我你穿成这样是早上出去的。”季眠鄙视的看着仇蜜。心里却为她愿意开始新的生活感到高兴。

“不跟你扯了,等下赶不上飞机,我打不死你,快走啦。”说着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拉着仇蜜赶紧往路边跑。

两人嬉笑着走了好长一截路才坐上出租车,等到二人拖着行李赶到的时候,紧赶慢赶才再最后时间进了通道。

一路上,两个女人嬉笑怒骂好不欢快,一瞬间就感觉回到大学时代,那时候她们都是外地的孩子,分在了一个寝室。认识后才知道原来都是来自H市,莫明的就比别的同学要亲近一些,两个女孩子一个明艳动人,一个乖巧可爱,一个喜欢冒险,一个稳妥沉着,一个喜辣,一个噬甜,明明是极不相似的两个人,却偏偏就成了最好的朋友,这一好就好了近十年。

从大学开始,两人就是一个寝室,毕业了都以各自的理由回到当初的城市。又一起在外租了房,宋度曾经还为了这个跟季眠闹了小小的别扭,因为他的女朋友坚决不跟他同居,理由是要陪仇蜜一起住,而仇蜜当初也以一样的理由回绝过自己的男朋友。

飞机上,仇蜜靠在季眠肩上睡得香甜,季眠取了毯子给她盖上,自己拿出一本书细细翻看。等到下了飞机,一股热浪迎面袭来,因为忘记换衣服的两人,上身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这就样堂而皇之的穿梭在一众身着T桖短裤的人群中。为了避免尴尬继续,二人找了卫生间草草的换了一身清凉的衣服,这才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一出机场,热气直冲面门而来,她们只好站在阴凉的地方等,不消多时,一辆普通的黑色吉普车在二人面前停了下来,车上的人推门而下,他穿一件极具风格的沙滩服,脚上是舒服的豆豆鞋,这一副打扮,让见惯了他西装革履的二人不禁目瞪口呆。

“Hello,两位美女,傻站着干嘛,没有见过我这样的帅哥吗?”说话的是许曾,她们的同事,公司要在这边开设办事处,这次他和另外一个同事先来这边做前期准备工作,季眠和仇蜜比他们晚来几天。

“许曾,没想到你还有这样一面,很骚气嘛。”说话的是仇蜜,她和许曾关系不错,向来都是这样直白的打招呼。

“仇大蜜,你穿那么长的靴子是因为腿毛太长,来不及刮吗。”许曾毫不客气的打趣仇蜜。

换衣服的地方不方便,仇蜜也就懒得换这双穿脱麻烦的靴子,她飞起一脚就虚踢在许曾腿上,许曾作势哀嚎道:“娘子你好狠。”而一旁的季眠早已带上墨镜,悄悄的往旁边挪了几步,做出一副不认识这两人的架势。

这边打趣完仇蜜,许曾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一旁的季眠面前,伸手接过她手里的行李箱,做出一副恭敬的模样将季眠请上了车后座。

看他这幅做派,季眠委实觉得好笑,她有些搞不懂许曾,明明曾私下里拜托她帮忙追求仇蜜,偏偏明面上老是和仇蜜作对。季眠问过他,问他这样曲线救国是不是抛物线也太长了,许曾的回答是仇蜜的心关的太死,正面进攻必死无疑。想到出发前自己看到的那幅画面,季眠深深的为许曾曲线救国的计策感到担心,再这么绕下去,他才真的是必死无疑。

等到她们安顿好,另一个同事何泽也忙完了手中的事。四人决定一起去海边忙里偷闲一番,顺便品尝一下来了这么久都没吃上的特色美食。

傍晚的海边,晚霞挂在天边,和海水连成一线,金黄色的海面波光粼粼,洁白的沙滩上因着不是旅游旺季,只有零星几个人。季眠一行人漫步走在沙滩上,远远看着,四个俊男美女,倒也自成一线风景。

不远处的二楼上,倚窗而立的人透过大大的落地窗看着这一行人,眼里是说不清的深思。他的容貌俊朗,是十分干净的长相,明明是快三十的人,看着却一脸的少年模样。

“西铭。”

见窗前的人没有应声,来人只好又喊了一声。

“哦,原哥。”

“怎么了,看什么呢,叫你都没反应。”说着,原忠往窗边走去,走近了,却没看见有什么值得让人驻足的。

“没有什么,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有点不知所措而已。”李西铭的声音低低的,透着浓烈的自卑。

“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原忠转头问道。

“对啊,原哥,你知道的,我是在山里长大的,在这之前,我见过最豪华的地方就是酒吧渡了。”

顿了顿,李西铭接着说道。

“这次出来,没想到你们会把我也带上,原哥,不怕你笑话,我昨晚看着那一盘比我脑袋还大的龙虾,我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嘴。”

原忠安慰的拍了拍李西铭的肩膀,他懂这种茫然无措的局促感。他也是山里出来的孩子,家里弟弟妹妹多,他只好孤身一人出来打工挣钱,刚刚来到H市的时候,那里灯红酒绿五光十色,人们衣着光鲜,而他是个连红绿灯都看不懂的土包子。

熙熙攘攘的马路上,看着车水马龙的繁荣样他手足无措,他闯了红灯被撞伤了腿,撞他的人骂骂咧咧的从车窗里扔下几张百元大钞便扬长而去,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

拖着一条伤腿,怀里手里紧紧攥着装了钱的衣服口袋,他不敢去医院,只好蜷缩在桥洞下。和别的流浪汉不同,他并不伸手要钱,他躲在这里只是因为这里还能勉强遮挡风雨。

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了许怀清,一个穿着光鲜的孩子,他从他面前走过,又倒了回来,帮他医好了腿,那个时候,许怀清刚到许家没多久,却咬着牙战战兢兢地的求老爷子收留他,那一刻他便发誓一辈子忠于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男孩。

后来许怀清去了国外念书,而本名原强的他给自己改名原忠,留在了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