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三少甜妻有点萌 > 第139章 时家的传统全文阅读

第139章 时家的传统

热门推荐:

“时烨,你要去哪?”蒋诺诺拉住时烨的衣服袖子,一脸怒气地问道。

“我去哪里你管得着吗?别以为我娶了你,就要什么事情都依着你!我现在心情郁闷,想出去喝点酒!”

时烨一把甩开蒋诺诺的手,直接下楼,蒋诺诺跑出来,趴在楼梯的栏杆上面朝着时烨大吼,“时烨,你给我回来!”

可是时烨却根本连头都没有回,直接出了时家大门。

众人见这种情况,面面相觑。

余歌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时风,新婚之夜,新郎出走是不是他们时家的传统啊?

时华盛看着这一幕也是闹心,自己回了房间。

余歌和时风见再待下去也没有意义,便告辞回了别墅。

只是,他们的车刚打起火的时候,车窗外突然出现了一张脸,余歌吓了个半死。

她把车窗降下,“哎呀,爷爷,你这是干什么?这大晚上的怪吓人的!”

时老爷子赶紧对余歌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还小心地回头张望了一眼,“快开车门!”

时老爷子一上车,就赶紧催余歌,“小歌,快点走,快点!”仿佛会突然从屋里蹿出来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

余歌“哦”了一声,就专心的开车。

车子开出去一段距离后,时老爷子才欣慰地抚了抚胸口,幸好那头母狮子没有跟出来。

“爷爷,你今天不回老宅吗?”

“不回,臭小子没跟你说吗?我要去你们别墅小住一段时间?”

“说了,欢迎爷爷。不过爷爷,你怎么这么怕奶奶呀?”

时老爷子听到这话,立马瞪眼,“谁说我怕那个老太婆了?我就是怕麻烦,才不想跟她住在一起的!”

余歌一听这话,立马就笑了,“是,奶奶发起脾气来吗,确实是挺可怕的!”

男人嘛,都有自尊心。

回到别墅的时候,余歌倒床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余歌睡了个美美的懒觉,没有大姑的家里真的好舒服啊!

刚想打开手机看看时间,一个电话就适时地打进来了。

“喂,筝筝,你有什么事情吗?”

电话那端的林筝听起来很激动,“快上微博,小歌你又上热搜了!哈哈,快跟我说说昨天的婚礼上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感觉挺热闹的?”

余歌打了个呵欠,“你等等啊。”

翻开微博,热搜第一:蒋诺诺时烨婚礼。

热搜第二:余婊歌又蹭热度了。

热搜第三:战斗奶奶。

这是热搜榜前三都被他们承包了啊。

余歌一一点开,发现就是媒体对昨天婚礼进行的一些报道。

不过虽然余歌一遍遍告诉自己不要去在意外界的看法,但她还是没忍住,点开了自己主题下的评论。

“嗯……我在怀疑,余婊歌是不是背靠什么有钱的大佬,每周都买热搜。”

“楼上的不用怀疑,人家不是有文斋和时家大小姐两个CP吗?上个热搜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你们难道没有发现,坐在余婊歌周围的都是时家的人吗?你们难道不怀疑余婊歌跟到底时家有什么关系吗?”

“啊啊啊啊!坐在余婊歌旁边那个男人简直帅炸!”

余歌翻到这条评论的时候,嘴角不自觉的扬起,小姑娘眼睛挺尖的嘛,我家三哥就是宇宙超级无敌帅!

林筝在电话那头一直碎碎念:“好余歌,你快给我讲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嘛?我要详细版的!”

余歌无奈地笑笑,将昨天晚上的事情告诉了林筝。

“卧槽,太特么解气了!”

“对了筝筝,你今天有时间没?”余歌看了看窗外的阳光,觉得心情格外地好。

“有啊,你想约我吗?”

“对啊,约不约?”余歌一边讲着电话,一边翻微博,突然在热搜榜的最下边看到了一个标题:大家族的彩礼与嫁妆!

这不会是……余歌想起我了当时蒋家要彩礼的那一幕。

“约什么?”林筝的声音突然在电话那端响起,将余歌的思绪拉了回来。

“哦哦,我们今天去一趟宠物店吧!”

挂断电话,余歌就赶紧点开了那条热搜,果然没让她失望,微博内容就是时家的彩礼与蒋家的嫁妆。

时家是真的完完全全按照蒋家的要求给的彩礼,至于蒋家的嫁妆嘛……都是一些首饰,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一百万。

余歌好奇地点开了下面的评论。

“几十倍的差距,我还能说什么?”

“看来蒋家真的是没落了。我也好想嫁进大家族啊,光是彩礼,就够我一辈子吃穿了!”

“我有小道消息,听说这些彩礼是蒋家的人自己要求的哦。”

“楼上说的是真的?天啦撸,给这么点嫁妆,他们怎么好意思开这个口?”

“合着就是卖女儿呗!”

余歌再看了一会,估摸着时间,就出门了。

刚好在宠物店门口与林筝碰头。

“小歌,你怎么突然想起要养宠物了?”

“因为我有爱心。”余歌一本正经地回答。

“得了吧!我觉得你就是三分钟的热度,你可想好了啊!养宠物可不是那种不想要了就随手一丢的死物,你得对人家的一辈子负责!”林筝很认真地说,平时她也没少见流浪猫狗,为了一点吃的争得头破血流,就感觉特别可怜。

“嗯,我可是慎重考虑了大半个月呢,你放心,我是那么不负责任的人吗?”

林筝上下打量了一眼余歌,然后点点头,“像!”

余歌给了林筝一个白眼,然后进了宠物店。

“小歌,你想养猫还是养狗?”

“狗狗。”

“泰日天怎么样?我感觉它小小巧巧的,长得又好看,很多女孩子都喜欢。”

余歌摇摇头,“这个家伙就是一个行走的打桩机,我觉得我养它会尴尬死的。”

“那……哈士奇?就一个字,俊!”

余歌立马摇了摇头,球球的那满身泥浆的身影还在自己脑海里挥之不去呢!

“柴犬?治愈系的笑容多温暖啊!”

余歌还是摇了摇头。

“小歌,你到底想养什么呀?”

“我觉得它就不错!”余歌眼睛晶亮地看着面前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