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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乔云枭的内心独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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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又继续在人群中超前走,远远看见路东支出来一个写着“来二布鞋”的招旗,便眼睛一亮,快步走了过去。

到了店门口,就有伙计上来招呼,看着乔逸轩一身名贵打扮,立马殷勤起来:“这位爷,您看您要点什么?”

这不废话么,你这卖鞋的,来你这当然买鞋了。乔逸轩觉得眼前的店伙计实在是笨的很,也不搭理他,自顾自的起身在店里转悠,时不时的用那只比着诡异造型的手在鞋面上等量。

这回倒是看明白了,那造型不是什么诡异的造型,而是一个长度,乔逸轩终于看上了一双水青布鞋,上面还绣着一朵白色的水仙花,配着绿色的叶子,显得葱绿葱绿的,倒像是丫头的那对脚,看着不大,瓷白的肌肤,还有小巧玲珑的脚趾头,偶尔脚面上浮现的一两道青筋若隐若现,倒是极好看的,穿上这鞋子指定更好看。

招呼店伙计过来:“把这双鞋给我包起来。”

那店伙计连忙应下,按着做生意的话又说了一句:“您看看还要点什么?我们这还卖棉布袜子,比麻布的穿着舒服多了,而且鞋样也多,吐蕃那边的翘脚靴咱们这也有,您看您要不每样来点?”

乔逸轩低头觑了店伙计一眼:“打量你小爷我是冤大头呢?这绥靖城我前前后后来了不下三十回,我还每样来点,我买了我带的走嘛我。”

店伙计嘿嘿了两声,就把手上的鞋拿走打包去,站在原地的乔逸轩,突然又想到,那丫头就只有一双鞋,连个替换的也没有,就把正走路的伙计叫住:“再给我照这个鞋样,一样大小的再来十双。”

店伙计听了眼前一亮,又是一通打包,也不管这位爷咋这么奇怪,干嘛非得买同样式的鞋子,换个样式不行吗?

但是他不敢多嘴,万一人家反悔咋办,反正做买卖么,有人买,有人卖,你管他买回去合适不合适呢。

乔逸轩又想了想丫头脚上的那双湿袜子,说道:“还有,你刚才不是说有棉布袜子么,拿出来我看看。”

店伙计应声端出来一水的棉布袜子,有纯白的,有白底绣着青色小花的,还有一个袜子上绣了个圆嘟嘟的大脸猫,甚是可爱。

乔逸轩掂量起看了看,觉得丫头现在年岁小,指不定喜欢这样的可爱样子,就又招呼道:“就这样子,也来上十双。”

店伙计脸上已经乐开了花,今天真是赶上贵人了,一来就做了这么一单大生意。

等打包好乔逸轩要的东西交到乔逸轩手上的时候,还多给了一副同样式的袜子,却是男人的大小说道:“贵客今天赏脸要了这么多,这双面布袜子是小的给您赠送的,爷您要是穿的舒服,下次再来。”

乔逸轩接过来,摸着上面的小猫,想着自己和丫头穿着一样的袜子,心里便觉得舒坦,便接了过来,道了句:“你倒是会做生意!”就转身走了,其实他不知道,那双袜子是店里卖不出去的。毕竟男人穿袜子,谁穿上面还绣着猫的,娘不娘。

不过乔逸轩即便是知道了,估计也会很高兴的吧,回程的路上又路过一家成衣铺子,想着丫头身上的衣服也都是珊瑚给的,穿着一点都不合身,想着是不是进去顺道给丫头买身新衣服回去?

但是脚刚跨出去,又想着算了,丫头的尺寸他可不知道,买的不合适,还不是一样不能穿,待会把鞋拿回去,哪天带着丫头出来,直接让她自己挑不就得了。这么想着,就迫不及待的想往回赶。

就连身上背着的重重的褡裢,也觉得没那么重了。

再说沈安瑾这里,在驿站休养了几日,虽然乔逸南还有些不放心,可是沈安瑾却实在不想再耽搁下去了,催促着乔逸南赶紧上路。

乔逸南便让人把马车里的桌几还有凳子都拿走,铺上好几层被褥,让沈安瑾就躺在里面,他虽然讨厌之前郎中让他找通房的话,但是他却记得那郎中说了,沈安瑾现在受不了颠簸。

于是一路上遇着平稳的路了就走快一些,遇着不好的路,便让车夫尽量赶得稳当些。

沈安瑾看着乔逸南这副紧张的样子,打趣道:“照这么走下去,什么时候能回到临安城啊!”

乔逸南低头看着枕在自己腿上的沈安瑾温柔的笑了笑说道:“不着急,我已经叫人给父皇送了信,说你怀了孕,路上不能太赶,可能除夕就回不去了,咱们今年就在宫外过年,你说好不好?”

沈安瑾如何会说不好,她巴不得呢,皇宫那里看着富丽堂皇,却少了家的温暖,那些坐在一个宴席上的兄弟,背地里想的却是如何致对方于死地。她实在是不喜欢那样的气氛,今年是自己来到这里过得第一个年,能在外边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肚子里还有他们的孩子,这样的新年恐怕会让她永远记住的。

想起在前世的时候,特工队即便是在除夕之夜,也会有任务,看着街上的灯火万家,她总是感到孤寂,今年有身边的人陪着,她的除夕不再是一个人了。

马车行了几日,正好赶上之前分队而行的禁卫军押送的珍宝队,由于这次不用赶路,乔逸南便让他们的车队和珍宝队一起,毕竟有塞雪国皇上临走时专门派来保护他们的禁卫军在,想必顾念之再胆大包天也不敢再出现了。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沈安瑾就已经和乔逸南说了,顾念之之前的打算,说了他想要对当今皇上,也就是她的生父图谋不轨,虽然沈安瑾这一走,就要和塞雪国的皇室从此画上句号,但是不得不说,她心里多多少少还是在意的,她不能明知有人想要害她的父亲,她还能做到无动于衷。

于是乔逸南就派了人去联系了之前皇上曾派来给沈安瑾送信,要求她前去会面的那个轻功极好的黑衣人。

之前已经同季如风打听过了,那人是江湖上有名的飞鹰组织的首领。这个组织在江湖的帮派排名上算不得靠前。因为几次比武联盟大会上,他们的人从来都进不到十强,但是这个组织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轻功盖世绝伦,即便是当今天下第一高手的轻功也未必敌得过飞鹰组织里的一个堂主。

这个组织在江湖上都是用来帮人传递信息的,如果你想要传的信息需要隐秘,飞鸽会被截胡,送信件又太慢,这个时候,就可以找飞鹰,他们很有职业道德,绝不会偷看传递的信件,即便被抓,也不会透露半点送信人的信息,就因为他们的这种职业道德,在江湖上飞鹰成了送信界首屈一指的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