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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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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乔逸轩直接上门来催,沈安瑾和乔逸南也不能再拖着,隔天就起了个大早,准备出门。好在前些日子就收拾好了大部分行李,这次出行也只是收拾了一些零碎,所以倒是不显慌乱。

想起上次要走没有告诉绥阳长公主,惹出绥阳长公主那么大气性,所以这次提前就把信告诉那边,沈安瑾倒不是指望绥阳长公主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来送她,但是这都要走了,也不见绥阳长公主现身,想来这长公主也和自己一样,不想道别离。

虽然这么安慰自己,可到了还是有些失落,是以上马车时,仍是在门口看了许久,乔逸南知道沈安瑾的心思,走到沈安瑾身边说道:“走吧!以后有机会,咱们再回来。”

前面领路的乔逸轩不喜坐马车,早就跃上马头等着队伍处发,被沈安瑾这么磨蹭了这么久,早就不耐烦了,高坐马头说道:“唉,我说你们还留恋什么呢,这冬天天本就黑的快,现在再不出发,等到天黑之前就赶不到驿站了……”

听到乔逸轩的话,沈安瑾也不好再耽搁下去,转身上了马车,长长的队伍终于在腊月初三这天踏上了回巢之路,沈安瑾一上车就窝在车里,这短短的几个月,却像是过去了几个世纪,那些相识的人,那些经过的事情就像是电影画面一样在眼前一幕幕闪过。

沈安瑾自觉自己并非一个长情的人,可是一下子要和眼前的一切说再见,她心里像是突然一下子变得空落落的,对于马车突然停下了也没发觉。

直到乔逸南撩开车帘时,她才反应过来:“怎么了?马车怎么停了?”

乔逸南不说话,却像沈安瑾伸出一只手,沈安瑾带着疑惑抓住那只手出了马车,这才看见,现在已经出了城门,城外有一处原本是方便过往行人歇脚喝茶的一处凉亭,现在却在那茅草搭建的亭子下,站着三个人,中间一个束发高冠,面色清秀的英俊小公子,身后却跟着两个绝色侍女,这一幕何其眼熟,正是当日在聚贤阁与绥阳长公主初次见面时的情形。

沈安瑾不由得眼睛一热,那一身男装的绥阳长公主向前紧走两步,又突然转身朝身后的侍女吩咐了一句,接着那侍女便端着两个泥坛随着绥阳长公主上前来。

“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你可还记得?”绥阳长公主开口问沈安瑾,沈安瑾闪着泪眼,点点头:“当然记得。”

“初次相见,你我相言甚欢,你是绥阳活了19年唯一的朋友,今日你要走了,但我不觉得这是诀别,所以我不想弄得泪眼婆娑,所以你也不许哭。”最后这句话说的急切,一边说一边抹去沈安瑾眼里的水汽,一边又深吸一口气,将声音里涌出来的哽咽吞咽回去,才继续说道:“你就要走了,我心里很舍不得,非常非常舍不得,现在想来,我想和你做的许多朋友之间做的许多事都没有完成,别如说,和你痛痛快快的喝一次酒,和你一起手牵手逛街,和你……”

还想再继续说,可是想做的事情又何止一两件,最后只转身拿过侍女手中的酒坛子,那酒坛子只有一只拳头大小,模样倒是和平常酒肆里大堂里摆的那些酒坛子一边大,不过勋贵人家虽然好这酒肆里的酒,但是又嫌弃去酒肆掉了身价,所以这种小坛子包装的酒坛子就应运而生了。

绥阳长公主手里拿的正是这种,也不用酒碗,只揭开酒坛子上的红油布,然后仰头将那清冽的酒就倒入口中,虽她是个女子,可因为身着男装,平日里为人又好爽洒脱,是以这个喝酒的动作作出来破显得行云流水,英气逼人。

一坛子酒倒完,绥阳把另一坛子酒,递给沈安瑾,沈安瑾接过酒坛,学着绥阳长公主的样子也仰脖喝了个痛快。

却一点都不知道身后看着的乔逸南眼神里的无奈,还有乔逸轩眼神里的惊讶。

乔逸轩凑到乔逸南身边,用手肘拐了拐自家皇兄说道:“诶,皇兄,看不出嫂子还有这酒量?啊?”

乔逸南却不理他,心想着这沈安瑾现在喝的爽快,可是她的酒量他还是知道的,况且喝醉了,酒品却一般,上次抱住自己又是耍蛮,又是嬉闹。虽然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乔逸南是颇喜欢沈安瑾冲自己露出那小狐狸的挠人样儿,但是这里这么多人跟前,纵使他脸皮厚能扛得住,可若是沈安瑾酒醒了,知道了发生了什么事,只怕这丢脸的事情只能怪到自己身上来了。

那厢沈安瑾一坛子白酒下肚,虽然有些眼晕,但暂时还能保持清醒,只听绥阳长公主说道:“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就此别过了……”

说完转身走向路边的一匹枣红色大马,翻身跃上马头,再看一眼沈安瑾,然后就转了马头,朝着城里方向去了。那两个绝色侍女也骑马跟在后边,马是好马,一转眼就只留下了小点一样的背影,还有风卷般的灰尘。

沈安瑾喝了酒的脑子还有些迟钝,看着那个背影不知如何反应,乔逸南上前环住沈安瑾的肩膀,低声说了一句“走吧”,然后沈安瑾就顺着乔逸南的力道,走到了马车边,正要上马车,突然听到一个悠扬的笛声凌空飘来。

沈安瑾顿住,顺着笛声看去,只见高山之处,仍旧是那个白衣袂袂的身影,在浑厚苍茫的天地之间,显得尤为单薄,他也不看她,目光好像飘得很远很远,只有笛声越来越近,却又因着距离被风割破,成了残笛,却让沈安瑾听得更加难受。

这首曲子她是听过得,当时还是在塞雨国时,有一日,沈安瑾去华锦楼吃饭,华锦楼装修别具一格,有武馆布置的雅间,也有花团锦簇的牡丹阁,还有文人最喜的墨香阁,那日沈安瑾正好挑了那间墨香阁,里面布置到颇为雅致,还有一个案桌,上面铺着笔墨纸砚,而墙壁上挂着的字画都是前来吃饭的客人留下来的,当时见沈安瑾看那些字画看的入迷,季如风便提议自己也留下点东西。

自己本想推辞,但是看着季如风期冀的眼神,便退却不过,虽然自己书法不好,但是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也算是报了一个书法社团,后来穿越过来以后,又下狠心练了会字,是以眼下的一手毛笔字,虽然称不上是好字,但好赖也能入眼,只是写什么呢?自己当时学的是理科,于文科的那些诗词歌赋是一概不通,只能把以前上学的时候背过的一首唐朝诗人岑参的一首送别诗抄上去。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沈安瑾还记得当时季如风读完这首诗的时候赞赏的眼神,只是她不敢托大,只说是以前见一位读书人写的,默默记下了,自己却没有那么些文采。

可季如风仍旧很喜欢,还拿出笛子普了一首曲子,也就是那个时候,沈安瑾第一次知道季如风还会吹笛子。

那首曲子沈安瑾只听过一次,她本以为,自己根本不会记得,但是眼下,听到那曲子就从那人那里传来,沈安瑾却一下子就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也忆起了那首诗,那首诗当时季如风问自己,诗名是什么?沈安瑾想着原本的名字《别董大》是不适合的,便临时编了一个《送友人》的名字。

眼下他又为自己吹奏了这曲《送友人》,里面有一个名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本来是沈安瑾最喜欢的一句,可是眼下这句诗却让沈安瑾心里更加发酸,不知是不是酒劲上来,晕湿了眼睛,沈安瑾只觉得眼前模糊,脚步虚无,却仍旧咬咬牙,然后使出全部力气,爬上了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