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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变故徒生李菊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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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与大唐的战争进行到了最后的阶段,一切似乎都要顺利的结束了,这一天,阿云甚至在催问着小哈什么时候可以让她回去藏剑,却不知,一件大事,正在所有人不知不觉中发生着。

“闪开,快闪开……”营帐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而大声叫喊的那个声音,似乎就是程乾校尉。

“发生什么事了?”阿云掀开帘子,却见浑身是血的程乾滑落下马,被人扶起来后跌跌撞撞的跑进了朱剑秋的营帐。

她扶着帐帘的手紧了紧,眼皮莫名一跳,隐约感觉有些不妙,遂跟了上去。

“军师,我们中计了,府主和曹姑娘孤军深入,下落不明,我拼命杀出重围,就是希望留着一口气搬回救兵……”程乾跪在地上,沮丧地说着,不复往日的意气风发。

朱剑秋惊疑:“孤军深入?为何会孤军深入,之前我和府主不是已经拟定了计划吗?”

“是徐锋……他贪功冒进,所以才……”

徐锋!

听到这个名字,阿云脚下徒然僵硬。

“府主,虽然我也不愿意相信阿云就是那个尖细,可是证据确凿,这些从她房间里搜出来的史思明的亲笔信又该作何解释?”

“杨相国,我已经照你说的办了,曹雪阳和杨宁都已经魂归地府,朱剑秋和他那个义女也会在九泉之下相逢,那么,我希望可以得到我应得的东西,辅国大将军的职位,还有英国公的爵位,你可不要食言啊。”

……

她怎么会忘记徐锋,李承恩的族弟,那个害的他们洛阳一役死伤惨重的叛徒……

阿云上前一把捉住程乾,问:“你说府主和曹姑娘,是曹雪阳?”她的手指几乎僵硬,脑海中不禁回放着洛阳城外尸山血海的一片。

程乾显然是经历了一番极为惨烈的厮杀,满脸鲜血也没有仔细辨认询问之人,只哭嚎着说:“曹雪阳姑娘……原本可以逃脱的,只是当时府主命悬一线,她不得不回身相救,反而被吐蕃人围攻……”

“围攻……”阿云脑中一片空白,“他们在什么地方,快说呀你!”

朱剑秋摇摇头,一把拉起程乾到地形图前,示意他指出来,他整个人却似乎已然不清醒,怎么想也想不起来那个地方,阿云正六神无主,忽然小哈摇着尾巴跟过来:“主人主人,快跟我来,我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

阿云也不管他们在说什么,一把掀开大帐走出去,放在两侧的双手紧握成拳。

曹姐姐……绝对不可以有事。

守在外面的士兵们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平素一点儿不起眼的监军,直到他打了个响指后,凭空出现了一匹通体莹白的骏骢。

守卫正要下意识拦住,却在一眨眼的瞬间丢失了人影,他们面面相觑着,半天无语,直到其中一个蹙眉道:“方才那马,似乎在哪里见过啊?”

“可不是!照夜狮子白,北门禁军龙武大将军王毛仲的爱骑么!这么稀少的品种,监军是怎么……不……不对,快去禀报军师,监军跑了!”

就在这几个守卫跑去给朱剑秋报信的当口,两个人跟着悄然离开了军营,正是谢盟主和徐学霸,前者一杆□□赫赫生威,后者背着一个小包裹端着一杆近期发明成功的“□□”几乎武装成了兵马俑。

“徐兄,你真的知道监军往哪个方向去了?”谢渊总觉得有些不靠谱。

徐明嗣摆摆手:“放心吧,要知道我可是曾经开着一辆老式轿车成功的跟踪了一辆奔驰越野,虽然,那辆车上坐的是某个高官的情妇……啊,我是说,他的速度虽然比你们这些平凡的人快,不过,凭着我超凡脱俗的智商我们是可以找到他的。”

平凡的谢盟主:“……”(老王说的没错,我一定是一个胸有丘壑的人)

阿云并不知道她又多了两个外援,只是一路上骑着马飞驰到了那个李菊他们被困的地方。

两座山峰,中间原本架着木桥,很不幸又很老套的,木桥被烧了,他们这边是十多个天策伤病,另一边是被捆绑的李菊和曹姐姐以及……一群吐蕃人。

“到底怎么回事?”阿云提缰跃马,翻身跳下,问一个受伤的士兵。

“吐蕃人……使诈……骗了府主……快,快救……”

阿云见他奄奄一息的样子,连忙从包裹里翻出止血散给洒上,同时,吐蕃那边,走出两个衣着华贵的男女,男的戴着王冠,却衣衫凌乱,显得十分狼狈,看过来的目光却充满了王者的倨傲,他身边的女子则显得十分高贵典雅,而且美丽非凡。

“小哈,那是谁?”阿云皱眉。

“那是吐蕃的赞普和他的现任妻子,这个女人非常有手腕,凭借着聪明美貌夺取了前王后的地位和宠爱后就教唆赞普出兵攻唐,赞普对她也是言听计从。”

“我记得,前世天宝年间,吐蕃曾经联合另外一个部族反过,当时似乎有一个吐蕃公主,也是凭借超凡的美丽勾引了比她父亲还要大的部族之王,教唆整个部族反唐,后来,被俘虏了。”阿云看着那个吐蕃现任王后,摇摇头。

“没错,那个吐蕃公主就是你眼前这个王后的女儿。”

母女前赴后继当小三只为反唐?

阿云心中某个奇怪的念头刚刚闪过,转眼见他们一脚踢在李承恩的腿上似乎要让他跪下却没有成功时,收敛了深思。

从这里轻功过去的话倒是可以带回来一个,不过这一来打草惊蛇,说不好他们会不会狗急跳墙将另外一个推下山崖……

她总不能为了救曹姐姐就不顾李菊的性命了吧?

“监军……”谢渊的声音忽然由远及近响了起来,他和他的好基友双人同骑刚刚到,就跳下了马,谢盟主见到他崇拜的府主这么可怜巴巴的被吐蕃人踢小腿踹膝盖的显然是怒火滔天,正要□□一晃杀他个天翻地覆时,被阿云给拉住了。

“哎,等等,我们是要救人质,别冲动!”

徐明嗣慢吞吞的下来,一身的武装吓了阿云一跳:“你这是……要去中东投靠恐怖分子吗?”

徐明嗣接下身后的包裹给她,道:“送给你的礼物,算是同乡之谊,我对小渊都没这么大方。”

“这是什么……”阿云闻到一股硫磺的味道,不禁愕然,“这是炸药?”

“哦,别客气,我前几天改良过的手榴弹,威力比之前的更大,你丢一颗过去,保管炸死他们所有。”

“那……人质怎么办?”

“愚蠢的人类,你不知道丢的离人质远点吗,看到没,那两个骚包,他们正好离人质远,看他们这副愚蠢的打扮就知道肯定不是一般人,你往那边丢,到时候所有人肯定都过去保护他们了,根据我的计算,一般人的应急反应长达xx秒,当然,如果经过训练后会减少一些,不过这些显然对那些吐蕃人不适用,因为他们习惯了冷兵器作战,手榴弹,抱歉,作为新事物那只会延长他们的反射弧,再加上来回跑步的时间,如果以每秒十米的速度冲锋,嗯,那显然也不可能,不过我们可以这样假设,来回也要一分三十八秒,届时你和小渊就趁乱救人,不就好了嘛!”徐明嗣说完后,又耸了耸肩,“不用夸我,一般的夸奖我已经听过了很多次了!”

阿云正一脸无语,谢渊盟主好心的拍了拍她的肩:“他经常这样的,所以才遭到很多人的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