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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骑着大摩托到镇上赶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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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文橙还在为过年先回谁家而纠结,因为父母们都盼望着子女在自己身边过除夕夜,过大年初一。最后这个问题在临近春节的时候得到了答案,那就是回文橙家过年,杨爸爸和杨妈妈听说今年潘承逸要在自家过年很是高兴。其实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潘爸爸的一个朋友的儿子在国外办婚礼,所以潘家二老和潘家大哥都要去国外参加婚礼,除夕夜是赶不回来了,既然赶不回来了,又难得出国,那就顺便在国外多玩几天再回来。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文橙还笑潘承逸,说他就像是那种父母准备出去旅游,最后才通知小孩说你要在家看家的那种,有点惨兮兮的。最后还拍拍胸脯大言不惭的说到:“小弟弟,不要伤心,不要难过,跟姐姐回家,姐姐好吃好喝的供着你,保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因为“小弟弟”和“姐姐”这两个词,文橙又被潘承逸狠狠的压在床上收拾了一番。

两人放假都比较早,年二十八的时候已经回到文橙老家了。年二十九的时候,刚好赶上镇上年前的最后一次赶集日,文橙说要带潘承逸去感受一下农村集市过年的气氛。当潘承逸拿起汽车钥匙的时候,文橙示意他放下,然后晃了晃自己手里面的摩托车钥匙。“今天带你骑车去。”那是一辆男士摩托,文橙熟练的跨坐上去,启动预热,戴好头盔,示意潘承逸上来。

“你会骑摩托车?”潘承逸有些惊讶,毕竟现在会骑这种大摩托的女生并不多。

“会啊,我18岁的时候就去考这种摩托车的证了,要不然我也不敢骑车带你出去啊,这种天镇上可是有交警的。放心吧,我的技术可是很好的,我以前经常搭武德那家伙出去逛的。”一说到这里,文橙有些伤感,这还是第一次武德没在家过春节。

事实证明,文橙骑摩托车真的很稳。

“我很好奇,你骑摩托车这么好,为什么当初不会骑电动车和自行车?那两个可是比摩托车容易多了。”潘承逸问到,因为之前文橙买电动车的时候,是他教会她骑的,然后自行车也是他教的。

“那是因为以前我从没接触过电动车和自行车,你看我们家的地理环境,你觉得电动车和自行车在这里能有用武之地吗?”

潘承逸想了想,也确实是这样的,文橙家所在的H市,本来就是一个山多平地少的地方,再加上文橙家是在农村的,山就更加多了,文橙他们村庄就是在一个山顶上,要进入村庄,就要先经过一段很长的盘山公路,只有动力充足的摩托车才方便进出,电动车、自行车根本就没戏,因为动力不够,爬不上去。

清晨的大山里,空气清新,大雾缭绕,还伴随着阵阵的鸟叫声,宛如人间仙境。摩托车平稳的行驶在乡间小道上,偶尔还会遇上熟悉的人和文橙打招呼。乡间的宁静和温馨,是城里没法比的,不管你在城市里如何的躁动,回到这里,心自然而然的平静了下来。在这样的环境里,也只有骑车才能够更加深刻的融入其中,这样的生活是潘承逸第一次接触到,觉得很新鲜,也很美好。

越往外骑,路也变得越来越宽,车也越来越多,少了那份宁静,多了人潮的喧闹。一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镇上的集市。骑车来是正确的,因为这个时候开汽车来的话,根本就没有地方停车了,但停摩托车的位置还是有的。停好车,文橙紧紧的牵着潘承逸的手,带着他穿梭在人流中。来往穿梭的人群,车辆,虽然使得整条街道显得有些杂乱无章,但真的很热闹,抬眼望去,各种各样的年货,红通通的一片。小镇上还是保留了传统的民族风情,所以,一般来这种小地方,才能深深的感受到传统的习俗,才更加有过年的味道。

今早出门的时候,杨爸爸就给了两个任务,那就是买一对春联和一对门神。门神都是买现成的,但春联要买现写的,镇上有一位退休的老教师,每年过年前,都会出来摆摊写春联,他的字写得很有功夫,笔调自然流利,文橙觉得看他写字是一种享受。虽然要拿到他写的春联需要排队,但大家都愿意,因为他的字值得大家去等待。

买好了杨爸爸交代的东西,接下来就到文橙自己想买的东西了,想买的东西太多,年货的花样也太多,逛了一大圈下来,看着看着就看花眼了,都不知道到底要买什么了,最后文橙只买了一捆可以手持的小烟花棒,也就是人家常说的仙女棒。

小镇本来就不是很大,今天出来赶集的人又特别多,文橙带着潘承逸去了几个吃饭的地方,人都是爆满的,这根本挤不进去啊。突然间文橙想到了一个地方,拉着潘承逸就走,牵着他走出热闹的集市,穿过一条长长的拱桥,再往前走了十分钟,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幸好这里还开门,要不然我们就要饿着肚子回家了。”看着还在开门营业的粉店,文橙松了一口气。

这家粉店不是很大,又因为离镇上的集市有段距离,所以人不多。文橙带着潘承逸走了进去,一看见老板,文橙就开口叫到:“师娘,我又来吃粉了。”

“文橙,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回家过年了是吧!你今天来的也真是不巧,你老师今天刚好不在,真是可惜了,要是他见到你,肯定会很高兴的。”老板娘还能记得文橙的名字,也是不容易,而且看得出来老板娘很喜欢文橙。

“师娘,我好饿哦!,我要吃粉,我要两碗生料粉。要加”

“要加肉是吧?”老板娘把文橙没说完的话补充完了。

“师娘,原来你还记得啊!”文橙笑了笑。

“怎么能不记得,师娘亲自去给你煮,让你尝尝看师娘的手艺退步了没有?”老板娘说完就进了厨房去给文橙煮粉了。

文橙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可以看见外面的景象。

她指着马路对面跟潘承逸说道:“看见马路对面的那一排围墙了吗?围墙里面的是我初中的学校,那栋楼是我们的教学楼,四楼最边的那间教室,是我呆了三年的教室呢。而这家粉店,是我们班主任的老婆开的,好多年了呢,以前我们经常可以在教室外面的走廊看到他们在店里秀恩爱呢。而我每周都要来这里吃粉,后来初中毕业后,只要来镇上集市玩,也会来这里吃上一碗粉。”

“看得出来,你师娘很喜欢你!”潘承逸说。

“那是,想当年我成绩可是很好的,我们班主任可喜欢我了,所以连带着师娘也很喜欢我。”文橙很自豪的说到。

“还真的是一点都不谦虚!”潘承逸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文橙把潘承逸拉过来,小声的对着他说到:“其实我觉得师娘能记得我这么久,是因为我以前在她家粉店吃粉吃得多了,而且那个时候正在长身体,每次都吃的很多,人家女孩子都是二两粉都吃不完,我每次都是要吃三两,而且还一定要加一份肉,最后连汤都要喝得精光,估计师娘是没怎么见过这么能吃的女孩子,所以就记住我了。”听她说完,潘承逸看着她笑了笑,看来她爱吃是从小就开始了,能通过吃让一个人把她记住了这么久,也是一种本事,再想想杨爸爸和杨妈妈把她养大也是不容易,应该很费肉吧!

聊着聊着粉就上来了,师娘亲自下厨,果然不同凡响。“师娘,我只加了一份肉,你这给的也太多了吧!”文橙看着碗里都快冒出来了的肉说到。

师娘:“你都这么久没来了,师娘看着你就高兴,师娘请你吃肉。文橙,你还没和师娘介绍一下你身边的这位帅哥呢!”

文橙:“这是潘承逸,我男朋友!”

师娘:“时间过得真快啊,感觉转眼间文橙都这么大了,有男朋友了,难怪我变老了那么多!”

文橙:“师娘哪里老了,明明还是那么的明艳动人。”

师娘:“就你嘴甜,赶紧尝尝,看看师娘的手艺退步了吗?”

文橙吃了一口,恩,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好吃!”

“小潘是第一次吃吧,味道怎么样?”师娘看着潘承逸问到。

“味道很棒!”潘承逸如实回答。

“你们喜欢就好,你们慢慢吃,我去招呼一下别的客人。”师娘说完就去招呼新进店的客人了。

这一餐文橙吃撑了,看着师娘有些忙,文橙付了钱,和师娘打了声招呼,就带着潘承逸离开了。

走在店外的路上,文橙看着有些空荡的马路感叹到:“我们来的不是时候,现在正在放假,所以都没有什么人在这里摆摊,到开学的时候,这条路可是摆满了各种小吃,简直就是学生们的美食天堂。”

吃饱了又走回到热闹的集市里,文橙又有动力扫货了。这回她看的是美食,各种各样的小吃,有些是潘承逸见都没见过的,看着文橙在选购这些小吃的时候,感觉她的眼睛都在发着光,既然她喜欢,那就在后面掏钱给她买买买。毕竟出来赶集置办年货,就该热热闹闹的,这才有过年的感觉。

经过一番扫荡,文橙终于心满意足的骑车载着年货、载着潘承逸回家了,别提心里有多美滋滋的了:车上的年货是我的,身后的人也是我的,这感觉就是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