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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喝酒谈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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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榆没有想到的是,陆远在邀请自己的同时也邀请了简安。

俩个人碰面在一起都感觉尴尬非常,不过看样子,简安没有来。

“我们喝酒吧!”夏清榆突然提议道,面对这么好的时间,没有好东西去消遣怎么可以,所以啤酒就是最好的选择。

怀念逝去的青春,还有他们的友情,没有因为时光的流逝跟着流走。

“好!”陆远宠溺地看着她,出国前,这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出国后回来再一看,已经满脸愁容。

陆远叫来服务员,加了一打啤酒,还有各种吃食,酒吧里的食物虽然不精致,却也美味。

“喝酒前,喝些牛奶就可以了!”陆远提议,听说喝牛奶会不伤胃,安全起见,他还是要求了夏清榆歌些牛奶。

夏清榆自然不会拒绝学长的好意,点头,把吃食都给放进肚子里。

这是她爱吃的那种牛奶,还有点心,她记得,陆远以前经常冒雨为她们买这样的点心,回到教室后衣服都湿透了,最后从怀里拿出点心,高兴地给了她。

那时的夏清榆不懂的珍惜,直接开骂陆远不懂事,这么大雨天竟然还出去。

但是陆远只是傻笑,一直傻笑着,让人以为这人有毛病。

陆远现在想起来,自然也是记得以前的事情。

“你还记得我以前给你买的点心么?”

陆远尝一口,还是那个名字,那种味道,可是吃的时候的心情已经变了,导致点心吃起来和以前与众不同起来。

“当然记得啦,学长以前对清榆这么照顾,又对清榆这么好,我肯定记得!”夏清榆微笑,表示自己知道。

莫不是以前每次陆远给自己送点心,都会拿给简安,一起分享,现在的简安已经没有以前的简安那么单纯。

她说,自己吃剩的东西,竟然还来可怜她,拿给她吃,现在想起来就是恶心!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她心都要碎了,她都舍不得吃的点心,专门拿去跟简安一起分享,最后却被嫌弃得不成样子。

简安的改变出乎所有人意料,难道她不知道姜环的为人么?为什么非得插脚过来。

想想便感觉心塞塞的,直接拿起一瓶啤酒蒙灌起来,却奇怪的发现,平时不爱喝酒的夏清榆,这时候感觉到啤酒是多么的美味,似乎找到了发泄点,可以去发泄自己的不满,把自己想说的说出来。

陆远也难为情喝了一口,看着如此夏清榆,心中感概万分,他能清楚感受到夏清榆的情绪波动,知道她又想起了简安,不禁有些伤感。

“别想其他的了,我们想想以前的吧!”想想他们曾经拥有的美好回忆。

当然这句话陆远是不会说出来的,担心夏清榆会尴尬。

“也是,不想她就,她不懂得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就算了,我们珍惜就可以了!等到哪天她突然醒悟过来就可以了。”夏清榆苦笑,皱着眉头。

“嗯!”陆远试图把话题给拉到另外一边去,用着美好的记忆去说话。

“清榆,我记得你大学的时候,好像参加过书法大赛是吧?”陆远提问,有意无意透露着什么消息。

“记得啊,大赛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毛笔不能用来,然后我特别尴尬站在上面,最后还是学长你帮我去买笔的,现在想想,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那只毛笔只有我碰过,还有简安,后来便锁好,直到比赛的时候拿出来看,才知道已经被人家剪了毛。”

现在想起来都是那么伤感的事情,当时陆远主动百米冲刺去小卖部买了一只二货笔,写的时候,也许太过用力,把竹子都给蹦断了。

最后在众人的目睹下,拿着一截毛笔去完成了比赛。

“话说,那只毛笔你从哪里买来的,如果是校门口那么远,你怎么会有那么长时间,我记得你很快就拿来了毛笔的!”夏清榆现在都感到奇怪,想不通。

难道真像众人所说得去小卖部买的,可是也不至于写写就断了啊,这种尴尬。

“其实,那只笔是简安给我的!”那天他本来准备想去买笔,可是简安阻止了他,从怀里拿出一只笔,跟他说:“知道今天清榆要参加比赛,我特地备用了一只毛笔,让清榆顺利通过大赛选拔!”

“哦?怎么回事?”一听又回到了简安的话题,心里有些憋气,怎么都是简安的,难道他们太想简安了吗?才会每件事情都会想到简安的存在。

“是这样的……”陆远一五一十的交代了当年的事情,简安方面欲言又止,最后说出一句话,用笔的时候别用太大力,否则会弄坏毛笔的。

当时陆远好奇简安为什么要这么说,难道是因为她舍不得这只毛笔,还是别的事情。

直到毛笔写写就断,他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个毛笔有问题。

当时还天真的以为简安是多么的贴心,拥有这样的好朋友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可是现在想起来,不禁开始深思。

“她怎么知道我会突然出现问题?”夏清榆问出自己的疑惑,通常情况下,她是不会随身带着一支毛笔的,因为她看见过自己的毛笔,是一只顶级的狼嚎笔,绝对耐用,实用。

这样的一支笔,根本就不需要找别的笔前去备用。

但是简安想到了,随身自带一支笔,而这笔还是凑巧有问题的,写到一半就断了。

她仍记得,笔断后,下面发出嘲笑声,都开始叫她大牛,力气如此之大,能把毛笔给写断。

“你怀疑是简安动的手?”陆远疑惑,自己也是有所怀疑,但是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强迫自己去想简安的好,可是根本就想不到。

“嗯……”轻声回答了一下,随后陷入沉默,为了缓解这样的气氛,她又大口喝起啤酒来。

“不管怎么说,已经过去的事情,我记得你方面最后比赛可是得了全校第一啊,你创造了学校的奇迹,那些教授都不可思议看着你写的字,还以为是一位几十岁的老头写出来的,竟然如此了得,但又不得不现场承认,这字是战场写出来的,绝对没有做其他小动作,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

陆远想起这些感到骄傲,其实他一点都不意外夏清榆会拿到第一,他在这之前也见过夏清榆的毛笔字,刚正不阿,笔顺飘逸,龙飞凤舞,拥有着强烈的男儿风,教授看了都不可思议,回去后还细致研究了这些字。

“后来你知道怎么样了吗?”陆远神秘说道:“后来那些教授去查了所有的字体都没能找出你写的是谁的字体,最后才无奈认定你为第一人,现在你的字还被挂在校长办公室呢!”陆远不禁替她感到骄傲。

但是对于夏清榆来说,这只是小事情而已,能拿她的字去研究的人,在这之前已经出现有大把人在。

其实这多亏于她的父亲,从小让她练字,经常手把手教她,那时用笔力度很大,经常要换笔,过不久,父亲就让她模仿别人的字体,可是她叛逆不喜欢,只喜欢自己的风格,像画画一样去写字,这成为她的写字风格,看似随意,却是有意为之,每笔每画都非常到位。

“哈哈!其实我想跟你说,当年我写字,其实不是在写字,而是在画画,我在画一副作品,而不是去写一副作品,最后的效果也是我没有想到的!”夏清榆大笑,笑得很开心,顿时心情好了许多了,也把刚才不开心的事情给忘记了。

虽然是俩个人,但是俩个人的话题也可以很多。

总的来说,这只能说明夏清榆不想继续追究以前的事情,她觉得以前的事情,如果去探究得越多,最后发现自己一直坚信的答案突然改变了,这可就颠覆了以前的三观,所以决定不去深入探讨如何,只是提到就可。

“这么厉害,清榆,我发觉听你说完我就越崇拜你了,亏你还能说得出来,佩服!”他拿起啤酒敬了她。

陆远心中其实仍然放不下方才提到简安的事情,一口气把整瓶啤酒喝到底。

夏清榆见状,也不客气地把啤酒给喝完,知道发出满足的声音,她仍然记得在大学的时间,死心塌地追着易铭城跑,最后傻乎乎以为这是爱情,现在想躲开都无法做到。

是爱?还是恨?她也不懂,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仍然感受到自己的跳动的心,是随着易铭城而跳动。

“我可是还是我出国之前,好像听到有人说:我不会想你的!说完之后,眼泪使劲地掉哦!”陆远想到离开时,这个小女孩的表情,发笑。

夏清榆愣住,有这样的事情吗?她怎么不知道:“哪有,我都不记得了,好不好!”夏清榆嘟哝着嘴巴不想承认。

“是么?不知道是谁,抱着我的衣袖,把所有鼻涕都往我身上擦,还一边哭一边说,我不会想你的。那个傻劲,傻乎乎的样子!”

陆远调侃道,勾起的唇角带着异样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