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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狐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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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雄雄烈烈,把洞府中的钟鼓乐器照得清晰,四人吃喝过半,乐仙移到一旁,抚琴为我们。不得不讲,人活一世,天份总要占一些,这世间乐器无一能将乐仙为难。酒仙,也着实是个酿酒的人才,她知我不喜纯烈之酒,早前就采集野果阴酿好,为我备下了好几坛。酒入口中,各种瓜果香气在齿间流连,丝毫不涩,能让人醉在不知不觉间。

“这曲虽好,但太过平淡。”我伸出手去,身体在东倒西歪。“拿你的笛子来。”

洞内,没一个人不是醉的,不说酒仙跟山奈,就连乐仙也是摇了摇头,才走到我身边。

接过笛子,恰有山风摇动篝火,野果子酒在我心口烧得厉害,脑海中前世之音,绵绵穿世而来。

寺中女鬼与赶考书生的悱恻故事,我将之化成笛声。

我吹一遍,乐仙便记下,摇晃着身体把琴抱来,与我同挪到大枯木上,她坐着,以膝供琴,十指翻弦,我站着,赤脚打着拍子,以笛声相和。

山风吹乱发丝,吹不散曲中幽怨缠绵。

反复三五遍,我才停歇,拿着笛子立在枯木上摇晃。

“红尘里,不知美梦方向,痴寻心中所爱,路随人茫茫。”

轰……

一声雷响。

响彻山间。

淅淅沥沥的雨紧随而来。

我以为这雨会下上一两天,没想到,等我醒时,天已放晴,阳光直下,一道彩虹出现在洞府前,近得触手可及。

山奈到我身旁,笑着问。

“星儿,这里算不算人间仙境?”

“嗯。”我笑着点头,收回抓不住彩虹的手,看了一眼昨夜亦醉了,却醒得比我早的黄连,它正满山洞里雀跃。“不如就把它留在这儿,这样它既自由些,我们也不必担心哪个嘴馋的拿了它下酒。”

“我看行。”山奈对我的安排很是满意。

吃过早饭,我与乐仙沟通了一下音律,又交待了她几句,然后离开。

若有时机,我想把她送进太常寺,一是太常寺有天下音律大成,二是太常寺的人能有在后宫行走的机会,我始终不放心让花仙在皇宫里独自面对豺狼陷阱。

回到太京,已是午后,山奈抱着坛野果子酒,是要走得慢一些。

我们不急,走的那天,我有留下书信告诉行程,离潺他们不会担心。

悠然的走在大街,不一会儿到了小梅的豆花摊前,她这地方,山奈比我还常来,不等我们要,小梅笑嘻嘻的端了两碗豆花过来,又给我们添了两碗米饭。

不拘是饿了,还是好吃,我与山奈狼吞虎咽,看得牛大安急忙跑过来叮嘱我们吃慢点。

这豆花摊的生意是真好,时有不知哪家的下人来买回去,因此,我跟山奈不客气的霸着座位不离开,一边喝清豆花水,一边听人谈论新鲜。

“今天早上太京城来了个疯了的书生,口口声声说他昨夜见到了狐仙,他说在那狐仙洞里,共有五位狐仙,四位已化作人形,一男三女,这女狐仙长得资色绝伦,擅天外之音,所奏之曲,他闻所未闻,是人听了,如同被勾魂夺魄一般,就在他听得如痴如醉的时候,想是那几个狐仙渡劫,轰的一声雷,打了下来,害他掉下山间,再难回去看上一眼。”

“如此离奇?他当真亲眼所见?”有人好奇。

我和山奈互看了一眼,他抱起野果子酒,我们招呼都没跟小梅打一声,默默离开。

一路上我在想,书生口中那个未化人形的狐仙,应该指的是黄连。

接下来一两天,皆有那个书生的消息,有说书先生的觉得他所述离奇,将其遭遇改编成《狐仙记》,一时间去茶楼里的人大多都为了这出戏。疯书生的事情,在书生之间也口口流传,离欢出去时,难免听上几耳朵,回家来便让我千万别出门,怕让那疯书生撞见。

我唯有苦笑,眼看着《狐仙记》风靡太京。

有人为之痴迷狐仙洞府,有人感叹书生因见狐仙毁一生,他终日脑子里想的都是那一晚的奇遇,再也无心好好看书,看来是与科考无缘。

思及此处,离欢对疯书生有些同情,觉得可寻个法子,对其家人稍有帮衬,离潺死活不同意出钱,直言害疯他的不是我们,而是那书生自己的妄念。

我忍不住好奇,偷偷私下去看了疯书生一眼。

在冷风破窗的寒屋中,他拿着笔痴痴呆呆,反复默念。

“红尘里,不知美梦方向,痴寻心中所爱,路随人茫茫。”(未完待续)